2011年长沙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1-07-28   作者:第一考试网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1年长沙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

2011年长沙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11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责任编辑: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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