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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 2022 年专升本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通知解读

2024-06-1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今年本专科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招考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2〕6号)等规定执行。 #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翻译: of and ,学校代码:10619。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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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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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校区:四川省绵阳市西山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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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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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组长: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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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 #

成员:教务处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 #

主管副主任、应用技术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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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校纪委办公室主任 #

秘书:教务处教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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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西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绵阳城市学院、吉利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以下简称“调整志愿学校”)联合开展今年专转本科工作,联合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 #

第五条 我校与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对口院校”)签订专升本科配套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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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注册条件、注册方式和资格审查 #

第六条 报名工作由对口院校组织实施,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报考本专科的学生,应到对口院校报名。学生可填写5个转学意愿,西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志愿。转学意愿按个人意愿填写,并填写《今年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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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报名条件。 #

(1)本院校对应专业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良好。 #

(2)在我省入伍,退伍后回校,成为今年相应高校相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

(3)2023年或2023年相应高校相应专业毕业生在我省入伍并退役。 #

(四)完成大专学业,取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方可进入所选择的学校攻读本科课程。 #

第八条 报名方式 #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在普通高等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并缴费。 #

第九条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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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口院校负责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对口院校应安排专人对学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弄虚作假。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应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情况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校。 #

第十条 专升本考试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章 专科升本科 #

第十一条 我校今年专升本方案最终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有考试选拔录取方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升本方案、退休大学生免试升本专项方案。 #

第十二条 联合招生计划 #

义工学校 #

招生计划 #

西南科技大学 #

900

#

绵阳城市学院

#

700 #

成都东软学院

#

400

#

吉利学院

#

200 #

四川理工大学 #

100

#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

50 #

第十三条 联合招生院校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2) #

第四章 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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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考试日期:今年4月21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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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表所示,每科满分为100分。 #

主題

#

日期 #

考試時間 #

主题名称 #

特产类型 #

主题 1

#

4 月 21 日 #

9:00-11:00

#

高等数学 #

科学、工程、农业和医学 #

大学汉语 #

非理工农医专业 #

主题 2

#

4 月 21 日 #

14:30-16:00 #

计算机基础 #

各专业 #

主题 3 #

4 月 22 日

#

9:00-11:00 #

大学英语 #

各专业

#

第十六条 考试场馆设在对口院校第一考试网,由对口院校按照规范化考场建设要求建设和管理。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由对口院校按照其规定处理。我校派专人检查考试组织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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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考试科目一、二由我校统一组织制定,考试范围按川教36号文件考试大纲执行。考试科目三由全省统一组织制定,参考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三不设听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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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本专科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本专科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本专科报名资格挂钩。 #

第五章 招生 #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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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科升本科招生实行批次录取,第一批为免试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第二批为经国家重点学科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第三批为其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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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役士兵免试入学,我校录取率不低于退役士兵生的60%,插班优先录取率不超过退役士兵生的40%。退役士兵按服役期间立功、“四好兵”、嘉奖等第一志愿及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满员后按插班优先录取;贫困户籍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率为退役士兵生的20%,其余未被录取的贫困户籍毕业生参加第三批其他考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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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总分”从大到小排列,按类别录取,第一志愿学校优先录取,附加志愿学校按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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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志愿学校根据考生类别分“定向录取”和“统招”两个阶段录取学生。 #

(1)“对口录取”是指西南科技大学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6.5%录取、绵阳城市学院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3.5%录取、成都东软学院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2%录取、吉利大学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1.5%录取、四川工业大学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1%录取、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按对口院校专升本基数0.5%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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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录取”是指“对口录取”完成后,按照录取计划依次录取学生。 #

第二十条 我校在对考生进行阅卷后,公布单科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二条 “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由学生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奖惩三方面构成。具体评价细则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综合评价分数计算及计分办法》(2023年)执行,并在我校及对口院校官网公布,对口院校负责认定并以公函形式报送我校。 #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在各招生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由各招生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招生学校向学生发放专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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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训练方式及学员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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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西南科技大学录取的专科以上学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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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西山校区分班培养,专业不达标的学生在青衣校区分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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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修完定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要求的,颁发学士学位。学生在相应学院修读的课程,我校可将其计入学分,计入本科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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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专科至本科毕业证书上应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的时间来填写。 #

第二十五条 绵阳城市学院招收专科转本科学生。 #

(1)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将安排入读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视录取人数分批编班或安排在现有班级内培养,学习地点以录取本科专业的校园为准。 #

游仙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

安州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 #

(二)学生按所录取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绵阳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要求的山东科技大学专升本,颁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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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科生入学管理、电子注册及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历证书填写“我校XX专业专科起读本科”,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学习阶段的时间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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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吉利学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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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城建大道二段123号)培养,就读所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实行一对一培养,学习期限为两年。 #

(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吉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应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学习时间按本科入学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其他有关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成都东软学院专科以上学历学生转入本科学习。 #

(1)学生在成都校区(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培养,入读所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采取单独培养方式,学习期限为两年。 #

(二)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东软??学院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上填报“在我校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学习时间按本科入学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其他有关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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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四川理工大学录取的专科以上学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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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培养,按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入学,分班授课,分培养方案。 #

(二)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山东科技大学专升本,颁发四川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上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学习时间按本科入学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其他有关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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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收专科至本科学生。 #

(1)学生在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北路二段60号)培养,按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入学,分班授课,分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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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学习时间按本科入学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其他有关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章 学费及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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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西南科技大学录取的专科至本科学生。 #

1.专升本科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本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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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校学生管理与本科生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不得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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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绵阳城市学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 #

(一)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本科专业等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准的绵阳城市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等按入学报到时国家核准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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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录取本科生的管理按绵阳城市学院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已录取本科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

第三十二条 经吉利学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 #

(一)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本科专业等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准的吉利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按入学时国家核准的标准缴纳。入学后,吉利学院为专升本学生提供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普通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具体政策以吉利学院公布为准。

#

(二)已录取本科生的管理与吉利学院本科生管理相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已录取本科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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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成都东软学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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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本科专业等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准的成都东软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等按入学报到时国家核准的标准执行。

#

(二)已录取本科生的管理与成都东软学院本科生管理相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已录取本科生不再接受转专业。 #

第三十四条 四川理工大学录取的专科以上学历学生。 #

(一)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本科专业等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实际核准的四川科技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等按国家核准的标准在入学时缴纳。

#

(二)四川理工大学已录取本科生的管理与本科生管理相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已录取专科生转专业申请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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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收专科至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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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所升本科专业年级相同,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准的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等按入学报到时国家核准的标准执行。 #

(二)专升本学生管理与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本科生管理相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升本学生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 #

第八章 监督、投诉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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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我校、插班志愿学校及对口高校对专科生报名、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我校、插班志愿学校及对口高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做好选拔录取等环节工作。 相关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完成培训。 我校将对插班志愿学校及对口高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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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监督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 #

各对口院校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违反纪律、违规行为。 #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专升本咨询电话为:-(教务处)。绵阳城市学院专升本咨询电话为:-。吉利学院专升本咨询电话为:。成都东软学院专升本咨询电话为:。四川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咨询电话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专升本咨询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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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科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官网、转学学院及对口学院或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

第三十九条 本招生简章由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今年“专升本”项目报名及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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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联合招生学校专业对比表.pdf #

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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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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