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通知及政策解读

渝人社发[2023]48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确定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胜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重庆市社会保障网,现将我市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我市2023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上、下标准正在确定中缴费基数下限(含补缴往年社会保险费)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2348元/年(6863元/月)。
2.参保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每月缴费基数上限我市2023年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庆市社会保障网,2023年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 #
3、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用人单位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第二级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82348元/年(6863元/月)的60%计算。 2023年12月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基数高于82348元/年(6863元/月)的按锁定时划入个人账户基数执行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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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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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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