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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原则

2024-07-0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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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厅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厅发〔2023〕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现就蒙城县2023年中小学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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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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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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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

2. 招聘计划 #

2023年蒙城县计划新增中小学教师325人,其中高中教师40人、初中教师165人、小学教师120人。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3年蒙城县中小学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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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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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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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达到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并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语言类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方可报名。 #

(四)具有适应相应教学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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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

(六)部分农村学校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蒙城县户籍人员,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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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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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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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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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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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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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正在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 #

5.因犯罪受到处分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目前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

7.法律规定不准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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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聘人员录用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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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

1. 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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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将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

2.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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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蒙城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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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应聘人员登录蒙城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2023年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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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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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申请职位的要求相一致。 #

(2)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

3.资格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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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用人单位应对照蒙城人事考试网招聘条件对每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6月21日12:00点前完成审核。 #

2.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6月21日止,可随时登录“蒙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可在6月21日上午12点前申请其他岗位(逾期不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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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最终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依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不同阶段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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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确认 #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蒙城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并确认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1日23:00(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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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政[2013]256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用为45元/人次/科目,专业考试费用为8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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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资格审核及缴费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编制人数比例,5人以下岗位不得低于3:1,5人以上岗位不得低于2:1。若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编制人数。若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该岗位取消,申请人可于6月23日8:00-12:00前更改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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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属于贫困户或扶贫监测体系监测户的考生,可享受免收统一考试笔试费用政策。该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202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蒙城县教育局师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免收笔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免收手续时,属于贫困户或扶贫监测体系监测户的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应当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

(五)统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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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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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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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门科目,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 #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考笔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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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及地点 #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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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

15:00-17:00:综合教育知识 #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4:00期间,登录蒙城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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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笔试成绩计算 #

每项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值或一科无成绩的考生,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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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布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询成绩中小学教师考试网,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询成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查询成绩具体事宜将于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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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候选人的额外加分项 #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计划教师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理、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西部地区服务的大学生应提供服务证明和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计划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年限须在2年以上)。上述人员应于6月27-28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加分。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申请,不得再行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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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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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针对拟参加专业考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岗位计划数在5个及以上,按2:1比例录取;岗位计划数不足5个的,按3:1比例录取。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比例。如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律合并录取。 #

拟参加专业考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证件(文件)原件及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供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缴纳专业考试费用、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专业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如有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合并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与最后一位报考人员相同,则一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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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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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和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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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3年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省、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学业水平、毕业时间及“2023年毕业中小学教师考试网,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拟颁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并书面承诺所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毕业证书和该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

3.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证明,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原件;国外大学学历证明,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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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汉语言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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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蒙城县财政部门发放工资的在职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县教育局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 #

6、应聘招聘岗位人员须为蒙城县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其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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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蒙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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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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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学生陪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形象气质佳等。专业测试最低分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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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统计时四舍五入),按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综合教育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单,以上成绩相同,合并录取)。 #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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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体格检查和调查 #

对拟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和检查。 #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任[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师[2011]1号)执行。体检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工作由蒙城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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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工作应当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充分了解掌握被考察人员政治思想、品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全面、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撰写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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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2023〕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检查对象仍为失信债务人的,在检查阶段予以取消资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性侵害犯罪信息获取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实施就业禁令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工作,并将不合格通过考核阶段。 #

考察、体检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空缺每次不得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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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将提前在蒙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等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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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宣传 #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存在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聘用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报经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补录用。 #

(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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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事聘任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聘用人员与招用单位必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初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招用单位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初聘期满后,聘用人员可以调动、应聘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招用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招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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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

符合教师资格条件但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该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以及2023年毕业但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该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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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应在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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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聘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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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严肃的考试风气和纪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委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本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备考培训班。 #

2023年蒙城县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市人事考试网等渠道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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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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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58——(县教育局) #

监察电话:——(县纪委办公室派驻县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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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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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放。 #

附件:蒙城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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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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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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