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招聘:资格审核方式与所需材料详解

评审采取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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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应聘人员应立即在网上报名平台提出申诉,并及时跟进后续情况。 #
2、现场资格审核。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就业协议、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等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审核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
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
七、考试方法
我们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申请人。
(一)笔试
1.笔试成绩以2024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准。 #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人员请查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笔试科目分类,并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报考中职教师招聘岗位的人员只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办法按闽教人函〔2010〕7号文件执行。 #
3.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6日,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前,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
4.笔试加分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帮一扶”计划、“西部志愿服务”(含研究生教学团队)、“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应届满年度或已考核合格应届满年度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等,应聘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笔试加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4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712室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
5.笔试成绩为笔试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与政策加分之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按闽教人资(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面试人员免试而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面试人员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纳入面试人员范围。 #
(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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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面试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福清市纪委监察部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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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访谈内容和访谈教材。中职、中小学访谈内容包括编写教案、分段教学,访谈教材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幼儿园(含特殊教育)访谈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绘画,访谈教材为幼儿园实地活动教材。 #
2、面试成绩。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该职位计划报名人数,则面试及格分数为70分。 #
若招聘岗位未分组,则以面试现场公布的分数为最终面试成绩;若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需要分组的,则需使用修正系数法对面试现场公布的分数进行修正,得出最终面试成绩。
各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该职位面试现场公布的所有候选人的平均分数÷该面试现场公布的该面试组候选人的平均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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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现场公布的成绩×修正系数。 #
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聘公告(网址:)上公布。 #
3、面试前根据招聘计划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分数计算方式、面试领导组织机构、面试评委组成及督导纪律要求等,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
4.面试具体事项、时间安排、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聘公告(网址:)及时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各应聘人员。 #
(三)就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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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成(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 #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按照招聘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资格和招聘资格均不符合者,不予聘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如最后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入选,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福建省教育厅网,进行补面试,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录用资格,则按招聘资格成绩从高到低,在该岗位未录用人选内一次性递补。 #
8.体检、考核、宣传和岗前培训 #
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福清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录用。 #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体检主体、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福建省教育厅网,可在知晓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导致的空缺招聘岗位,按照招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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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通过档案审查,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状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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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聘公告(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者,按照就业成绩从高到低组织应聘人员自愿选择就业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学校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
应聘人员的岗前培训将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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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就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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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人员应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应与聘用学校签订为期5年(含1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聘用学校将聘用合同报教育局备案。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依法申报有无犯罪记录,并提交附件三《报名承诺书》。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
1.以虚报、瞒报、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2.未能按岗位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截至2024年8月16日仍未通过相关证明审查;
3.体检或档案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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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申请人应于变更后三天内告知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
10.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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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广播电视大学等)应当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核实认证。 #
(2)已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信息原则上应能在中国留学网()上进行核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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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上查询认证。 #
(四)报考辅修专业的学生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毕业证书。辅修专业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中心网查询。 #
(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17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23〕139号)规定,对取得技工学校、职业学校高级工、后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与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同等待遇。 #
(六)专业要求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招聘指南(2024年)》所列“XX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相关岗位详见本公告附表)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和留学生专业要求按相似原则确定。 #
(七)应聘人员可以最低符合条件的学历要求申请相应职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在职位描述中注明“我以XX学历申请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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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视需要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福清市教育局不为本次招聘提供任何考试辅导材料,不自行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11. 保单优惠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教师工资福利与同类型正式教师相同,包括“五险一金”、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各类年终奖励等,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实行实名制管理,在聘期内,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管理及福利与正式员工相同。 #
此处未尽事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政办〔2023〕65号)和《福州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荣教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编制岗位教师实际执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学校编制或人事管理政策,将相应调整完善。 #
12.政策咨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具体招聘工作由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人力资源社会事务局负责,本通知由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人力资源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募政策咨询电话为:-。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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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福清市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
2. 申请材料清单 #
3. 报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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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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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2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