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监考(巡考)员招聘条件及工作内容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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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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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不适合承担人事审核工作的情形。 #
2.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一)监考(检查)人员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类人员考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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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考人员(巡考员)承担考试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和考勤制度,认真学习、履行《监考人员守则》和《巡考员职责》,接受统一管理。 #
(3)监考(巡视)人员承担工作任务时,须提前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四)监考人员(巡视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如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应当主动落实回避制度。 #
(五)监考(检查)人员违反考试规定,造成考试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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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网上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
(一)个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先在报名网站签署承诺书,再按要求填写《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公开选拔培训社会化监考(巡考)人员报名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白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
(2)申请表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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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窗口接受资格审查。 #
(四)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
(五)组织推荐: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
(六)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29日9:00—2023年2月7日17:00 #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6-7日17:30 #
咨询热线:-863
(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及有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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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与招聘 #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事考试流程、监考(检测)人员操作规程、高科技防作弊设备的使用、人事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等。 #
(2)培训结束后,学生需参加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
(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考试监考(检查)人员颁发聘书,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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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聘期为两年,聘期内考核合格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聘期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自动续聘。聘期内不负责任或违反考务道德、纪律的,予以辞退。如在考试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使用 #
(一)录用人员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管理。
(二)社会化人员考试监考(考核)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考核评估一次,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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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考(考官)不实行轮岗制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有工作任务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通知。工作任务一经分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地点或岗位。 #
(四)监考(巡考)人员工作地点一般为济宁市内各考点及学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特殊情况除外)。 #
(五)监考(检测)人员应当参加监考(检测)工作,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当按照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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