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岗位专业设置,方便考生报考,结合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实际情况,省公务员厅研究制定制定《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
1、专业目录结构。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分为基本目录和辅助目录。基本目录(附件1-3)涵盖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两大系列,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三个层次专业;辅助目录(附录4)由基本目录的某些相近或相近的专业组成。 #
2.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资格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1年)》《学科目录》和《一级学科》设置;如有具体专业设置要求的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二级学科》设置岗位专业资格,详见附件1具体参考专业目录。 #
3、全日制本科、专科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资格按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科类别”和“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设置;需要具体专业设置的,报同级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设置“二级学科”岗位的专业资格。全日制专科专业按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指导目录(试行)》、《学科类别(学科专业类别)》和《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设置岗位专业资格)”。具体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 #
4、参见本科生、专科生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岗位专业资格按照《贵州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二级学科”设置。自学考试专业资格按照《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2023年)》“二级学科”设置。具体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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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些相关专业的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资格按照“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会计及相关专业、公安专业、司法鉴定相关专业、物证检验技术相关专业、现场勘查检验技术相关专业设置。部分相关专业参考专业名录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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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申请人所学专业未列入本参考专业目录的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应携带专业证明材料向招聘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部门研究确认后,申请人方可提出申请,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