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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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6-29   作者:小白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审核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审核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审核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审核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首先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3.资格审核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核、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考生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新上传照片后由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通过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新华书店发行,也可向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联系购买。

五、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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