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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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6-29   作者:小白
眉山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

10月19日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分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

下午14:00-18:00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6日至8月4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7月9日至8月5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0日至8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8月20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仍按属地划分进行。由于今年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根据该服务平台要求,仅2011、2012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照片审核后即可缴费完成报名,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才能缴费完成报名。

新考生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7月9日至8月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83314011,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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