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从独立学院到民办本科的转型之路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始建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定名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3年被四川省教育厅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
学校坐落于李白出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目前拥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之燃烧”的办学精神,坚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要的人才”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综合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 学院遵循“立基、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课堂与工作室、实践与产业项目并举”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开创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创新型”的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 #
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4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心理与教育学院、大数据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 设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音乐与舞蹈艺术研究院、科技艺术研究院、文化艺术与社会心理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等方式,搭建了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业创业平台,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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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建有名师工作室20余个。通过“引进+培养”的方式,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声誉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引进“双师型”人才,建立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近三年,学校教师共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44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7项,省部级项目33项,市厅级项目42项;出版专著、教材123部,发表学术论文901篇,获得专利30项。为支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40余所高校建立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学生国际冬(夏)营、海外实习活动,引进英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国际化人才,长期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20余名,短期交流的海外专家学者100余名。 #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重要文艺汇演,荣获各类奖项2000余项;先后荣获“全国十佳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佳知名品牌院校”“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
学院专业设置适应当前社会需求,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平台,涵盖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本科专业和文化艺术、新闻传播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工程、财贸学、旅游学、教育体育学等7个专科专业,涉及音乐与舞蹈学、戏剧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财经学、民族学、教育学、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材料学、电子信息学、建筑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表演艺术、广播电视学、资源勘探学、建筑设计、财经学、财务会计学、市场营销学、旅游学、会展学、语言文学、文秘学、体育学等30个本科专业类别。 #
学生入学后,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可根据所选专业选择从事音乐、舞蹈教育、表演工作;可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与录制、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与主持等工作;可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公共艺术等工作;可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等工作;可从事艺术相关的汉语作为外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游学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可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数据管理与大数据分析、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加工与设计等工作;可从事民族学、应用心理学、艺术理论教育与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学教育、传统美术的传承与发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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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及培养方向 #
1. 四年制本科课程 #
1.普通本科 #
2. 文学学士学位
3. 体育专业本科学历 #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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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年制大学 #
1. 普通专科 #
2. 艺术类专业
3. 体育专业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专业、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4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各专业学费如有调整,按新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资格 #
凡符合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技工学校等)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平台,可报考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对应录取。 #
三、注册 #
2024年普通类(含报名艺术、体育文化考试)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其他条件报名;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报名,按照2024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个部分进行: #
1. 文化考试报名 #
文化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
考生须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流程办理确认手续,并签署《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 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缴费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
考生须按照各专业统考规定的报名缴费时间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完成报名并成功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网站,按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分数线、考试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情,请参阅2024年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招生简章》。 #
若违反以上规定,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四、审查
普通专业考生只参加文化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一专业考试和统一文化考试。 #
1. 文化考察
凡报考我院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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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考生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类)须参加四川省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在录取时计入考生文化总成绩。 #
本科专业包括金融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学与材料技术、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广播电视工程、风景园林、应用心理学、艺术教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专业包括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金融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文、数字媒体技术。申请者只需参加高考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即可。 #
2. 专业成就认可
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省级招生委员会领导,由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出题、统一编卷、统一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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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我院艺术、体育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直接认定为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体育类统考合格分数线,具体认定分数项目如下:
1. 音乐表演学士或副学士学位
(1)声乐(合唱、民歌、美声)演唱:认定各省(市、自治区)音乐表演类(声乐(民歌、美声))统考成绩。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只有声乐统考,则认定音乐表演类(声乐)成绩;
(2)流行唱法: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表演类(声乐(流行唱法))统考成绩,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只有声乐统考的,则承认音乐表演类(声乐)成绩; #
(3)器乐类〔钢琴、手风琴(键盘)、琵琶、古筝、扬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唢呐、笛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巴松管、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键盘、西洋古典打击乐、中国民间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表演类〔器乐(相关乐器)〕统一考试成绩。
2. 音乐学本科专业 #
(1)音乐学: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教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教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3. 舞蹈表演、舞蹈研究、舞蹈编导学士学位(专业)
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舞蹈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
4. 本科专业表演学,副学士专业戏剧影视表演 #
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戏剧影视表演(导演)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副学士、影视导演
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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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承认各音乐教育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教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副学士学位专业
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戏剧影视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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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术、设计类本科、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美术、绘画、雕塑、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本科专业: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学、设计学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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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角色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业: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
9.书法专业本科
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法(毛笔)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注:书法专业考生需自备考试用纸、笔、墨、毡。宣纸规格:四尺直纸(138cm*34cm)。不得做记号。试卷上不得贴固定剂、透明胶带。严禁在作品上签名或盖章。 #
10. 体育专业本科、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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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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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本科艺术专业、各专科艺术专业成绩直接纳入省级艺术统考或校级联考认可。 #
5. 政审、体检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按照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进行色觉详细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
6.填写申请表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考生、文艺、体育类考生,按规定依据高考成绩和文艺、体育类成绩填写我院本科、高职(专科)报名表;文化考生可填写我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报名表;文艺、体育类考生可填写我院文艺、体育类本科、文艺、体育类高职(专科)及我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报名表;参加定向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可按照我院定向招生计划填写我院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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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报名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
七、录取办法 #
招生工作在省(市、自治区)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原则。 #
1.普通专业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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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测评通过、参加入学体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校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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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原则 #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测评合格、参加入学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相应文化准入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准入控制分数线的,学院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按专业大类录取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满足考生职业意愿;编导专业按普通专业录取标准执行。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机关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机关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