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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4-06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关于工程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便利企业服务,根据《住建部决定》 《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将进一步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初次登记、变更登记、续展登记、追加登记等登记管理工作、注销登记和补发遗失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申请。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地址: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造价师证查询,根据提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用人单位。 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材料清单见附件1)。 无需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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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验收。 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后即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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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批准。 我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次注册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告。 我部自受理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补发注册登记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可以在管理系统中查看审核状态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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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印章。 #

4. 额外注册。 已注册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次专业注册的,注册程序与初次注册相同。 第二专业获准注册的,单独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证有效期分别计算。 #

5、变更登记。 变更包括用人单位变更、身份证号码正常升级、用人单位资格证书变更等。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到网上申请材料后,10日内通过管理系统作出决定。 批准变更登记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在登记证书变更登记栏填写变更信息,并加盖印章。印章。 #

对于实践单位多次变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查询,变更申请间隔没有时间要求。 #

两个专业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两个证书的注册变更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共同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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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注销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

注销申请书没有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用人单位解雇证明(包括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者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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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吊销其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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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继续教育。 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 两个专业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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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包括:面授培训、远程教育(在线)培训、国家有关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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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过期后注销或者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20学时; 自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次注册期间不足4年的,应当提供每学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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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自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1年后(无颁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首次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过去的继续教育自申请注册之日起一年。 取得资格证书,继续教育不少于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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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登记管理。 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要求及申请程序与内地注册相同。 外国人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和管理的有关事宜,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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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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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级造价工程师初次注册申请表 #

3.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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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5、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申请表 #

6、补发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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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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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服务指南 #

(江苏省住宅建筑领域) #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须在《江苏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报备。 #

1、申报所需资料 #

(一)执业者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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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江苏建造业人才”网站首页()→找到左下角“执业注册”→点击“系统登录”→进入“江苏省建造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造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系统”)登录页面。 (如果您是首次登录,可以点击“注册”申请密码,然后才能进入省系统。如果不是第一次登录,只需点击“登录”即可)。 #

如果申请密码时出现提示,可能的原因有: #

(一)执业者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的; #

(2)非首次登录; #

(三)无相关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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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目前不支持手动添加资质。 #

① 到我院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仅限安装工程和土木建筑工程)注册。 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报考请咨询有关司局。 #

②如无本省取得职业资格信息(仅限安装工程、土木建筑工程),需联系我系考试注册中心考试科(咨询电话)核实是否已取得资格。 #

(四)其他。 注册及申请咨询:或; 系统技术咨询QQ群:。 #

(二)从业人员资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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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进入省级系统时,申请执业注册前须先进入“我的信息”维护相关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申请事项”→新建申请(如初始化、延期、变更、注销)→导出申请表单填写完成后上传系统→根据导航栏内容上传所需附件→最后点击页面左上方的“保存”、“提交审核”,将数据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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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管理员审核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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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理员进入省级系统,点击“待办事项”→选择申请人姓名→审核无误后点击“合格”在弹出窗口中填写审批意见,点击“确认完成” ”,并将数据报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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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

(一)单位管理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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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参见《注册用户操作手册》(省级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

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仍有系统问题,可以咨询我系信息中心(咨询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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