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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考条件与程序一览

2024-08-0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2.被撤销公职或者被法院、检察院解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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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违反党纪、政纪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目前正在服刑(惩戒)期间的。 #

5.现役军人、在职审判辅助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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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执行人经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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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不适合担任职务审判辅助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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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程序 #

1. 搜索职位 #

应聘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1查看岗位计划。 #

2. 网上报名 #

所有招聘岗位均需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

1.提交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9日9时至6月22日17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武汉市法院系统本职审判助理员招聘岗位方案》,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完整登记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名多个岗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所用身份证件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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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已提交报名但尚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完善个人报名信息后重新应聘原职位或应聘其他职位。6月22日17:00后,所有报考人员均无法再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变更岗位。请报考人员尽快报名,避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合格而错失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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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聘岗位人选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所在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总两级法院定向招聘人选名单,报省法院备案。 #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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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考试考生无需缴费,通过网上初审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至2023年7月2日9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四、笔试 #

笔试在全省统一时间、统一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比例不低于1:2;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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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主要通过客观的纸笔考试形式,考核与职代审员职业密切相关、适合考试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原则上包括政治基本理论、法律基本知识与概念、文本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应知应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 #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2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

考试时请携带必备文具、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

5. 加分及最低及格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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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根据以下条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加分:1.烈士配偶子女,加10分;2.因公殉职人员配偶子女,加5分;3.脱贫家庭及其子女,加2分。笔试结束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分审核。 #

考生笔试成绩与加分总和折算为考生笔试转换分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以百分制计算,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阶段。 #

6.资格审查 #

职业技能考试前,对符合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网发布。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由招考机构按照笔试成绩折算高低顺序,按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人选一起参加资格审查;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招考机构可按照不低于1:2的竞争比例确定;仍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武汉人事考试,招考机构可视情况组织调整,调整后的岗位另行公告;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最低入围人选按1:1.5确定。 若达不到最低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或者取消招募计划。 #

放弃资格审查,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存在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考机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折算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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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应聘上述职务,须提供本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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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业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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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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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武汉市两级法院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速记考试和体能测试,在职书记员参加速记考试,在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速记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打字速度和准确率,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门招录警察标准进行。速记考试采用百分制,体能测试采用两级制。速记考试设有最低及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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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确定总分 #

考生综合成绩折算成百分比,速记测试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速记测试成绩×60%。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速记测试每分钟正确词数多者优先,体能测试三项中有两项优于另一项者优先。如仍不能确定,将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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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格检查及调查 #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 #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23〕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

考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报名期间表现等情况,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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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将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网另行公布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退出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应报省法院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补缺,如需补缺,应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缺。 #

10.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并在武汉人事考试院、法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澄清的,可以暂缓聘用武汉人事考试,澄清后再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

11.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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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用工,经省级人民法院报请省级人民法院批准,用人单位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任为员工试用助理;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

12. 补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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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聘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在此期间,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或被辞退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法院可以选择补聘,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聘人选,并按规定完成招聘手续。补聘期间放弃聘用,以后不再具备补聘资格。补聘只针对应聘公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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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薪酬与福利 #

聘任制审判辅助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武汉市主城区基层法院年收入不低于7.3万元/年(含个人和单位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奖金,下同),偏远城区基层法院年收入不低于6.2万元/年。同时建立和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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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相关事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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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招聘基本政策、推荐条件及年龄、学历、其他任职资格条件、招聘公告中须注意的事项等信息,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留下两个联系方式(手机或座机),并特别注意在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调岗换岗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而错失就业机会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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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所报考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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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考试、体检、考察等考试时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发。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五)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发现有考试作弊、伪造成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本法其他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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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本职工作审判助理人员招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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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专职审判辅助员招聘咨询及纪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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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本职工作审判助理人员招聘岗位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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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审判助理人员招聘咨询及纪检监察电话.xls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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