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招聘报考人员注意事项及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指南

四、笔试加分程序 #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申请时间、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泉州市政府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各县(市、区)政府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 #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附加分数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
(二)已在基层服务,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条件,且已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
已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民人发[2006]10号规定可累计的加分外,申请人同时符合多项不同加分条件的,按加分额较高的项目给予加分。
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将计入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并根据加分情况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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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查
原则上计划招考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举行考试,达不到1:3的,应减少招考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社保部门研究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举行考试。
1. 考试方法 #
考试具体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仅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泉州市政府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市妇联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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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将举行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教育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综合教育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参加“综合教育知识”考试的,以“综合教育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及格分数线(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为5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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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请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三)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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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用分段授课、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考试具体形式、内容、时间由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泉州教育局网,60分及格,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四)审查结果 #
1.如考试仅采用笔试形式,则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比+附加分)为综合成绩。 #
2、若考试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比+附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福建省泉州市金山幼儿园考试成绩将在泉州市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公示7天,各县(市、区)教育局属下公办学校考试成绩将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进行体检、考察、录用,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
1.体格检查 #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者有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虑体检人选;原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虑体检人选。笔试综合学历知识及专业知识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补考,以补考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23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要申请延期体检的,应当提供怀孕医生证明,并与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
(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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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将按照1:1的比例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将通过查阅档案、核实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调查综合管理、调查信用状况、预查犯罪记录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关注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专业能力、工作业绩、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考单位完成政审、考察工作的泉州教育局网,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宣传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按招录单位(学校)权限在市妇联、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所用人学校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用用人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科目方法确定优先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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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事项 #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考试相关情况。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对招聘岗位、招聘进度有任何疑问,可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网站公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候选人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招聘岗位资格要求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或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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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 #
(四)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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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23年公立学校新增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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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