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军官改革后整体转隶地方使用公务员编制

目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由消防指挥员、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三类人员组成。 #
消防指挥员是原来的消防队军官。 机构改革后,他们被调入地方公务员编制。 根据消防救援等级规定,共设立主任、指挥员、指挥员三级专业技术职级31个。 此类人员即使不调动外地,也可以按照军官退休安排的安排,安置在各个行政机关,退休后取得公务员身份。 因此,消防指挥员的总体编制是比较有保障的。
消防员在退休前是现役军人。 调入下属后专职消防员转事业编制,全部使用企业编制。 但其设立性质是非实名制。 编制根据工作实际设立,由编制部门和单位统筹管理。 整个组织内的单位可以分配。 原则上不得超过比赛总场次。调入下属岗位的消防员在岗期间享受相应的岗位福利。 退役后,消防员将留在单位,不会随个人调往下属。 这与其他事业单位的“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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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与“聘用及后续”有着本质的区别。 不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消防人员撤离机制。 今后,因各种原因退出消防救援队的消防员也可以根据工作年限等条件享受待遇。 补贴、安置或退休福利客观上保证了消防员的未来。 消防员按照消防救援等级规定授予称号。 消防等级分为高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初级消防员八个级别。 工资和福利与级别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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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员由当地消防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聘请。 原则上不聘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也不授予职称。 由于没有编制和消防职级的保障专职消防员转事业编制,而且薪酬基本按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所以各方面的薪酬可以说是最低的。以当地为例,公开招聘薪资专职消防员3000元。 其他如加班津贴、吃穿福利等按照消防员标准发放。 #
听起来比普通的兼职工好,但和消防指挥员、正式消防员相比,就差很多了。 现实中,承担当地火灾救援主力的往往是专职消防员。 基于此,目前各地正在研究制定专职消防员退出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安置条件、安置方式、再就业渠道、保障模式等,合理化优惠待遇专职政府队伍退出保障机制。 未来,全职消防员的职业前景可能会有所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