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业务处执业医师注册受理单位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颈肩腰腿痛医院 #
2、人员范围
#
3、提交医师执业注册材料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
2、拟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3、本人《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检查表; #
5、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录用建议书;
6、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含申请表一份); #
7、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或暂停执业2年以上的,须提供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医疗机构的培训证明。 #
4、提交医师注册变更材料
#
(一)执业范围变更
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可以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在注册执业范围外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同类专业学历,并经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
(二)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过两年同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持有业务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书,并拟从事所培训专业执业机构同意。 #
2.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
(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三)拟变更执业范围对应的高级文凭或培训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就业证明; #
(五)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检查表。 #
(二)申请变更区内执业地点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
2、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3、《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录用建议书;
#
5、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检查表。
(三)区外人员申请来区执业并变更执业地点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
2、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3、《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录用建议书;
5、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检查表; #
6、原注册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
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地点的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须提交两张相同背景的彩色二寸免冠照片。
(四)区内人员申请区外执业、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注销登记 #
(一)医师注册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医疗机构应当在30日内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取消注册。 #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2 受到刑事处罚的; #
3.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中止执业资格期满,培训后再次考核不合格的; #
5、暂停执业活动二年;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练习的; #
7 出借、租赁、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 #
八、省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其他情形。 #
6.其他
(一)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第一考试网,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二)受理地点: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中药业务办公室(省计生委延东新路办公区323室)
#
(3)我会可通过电话预约。
#
联系人:蒋继峰 潘凯
#
支持热线:-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