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经管团委学生会那里搬来的有关转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转专业】
首先,我们先做一个总体介绍。 新生可能会听到一些年长的学长说,换专业需要在系里排名靠前。 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的! 但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只需要通过转专业测试(一般是考试+面试)。 这几年的方法就是考试! 有两次转专业的机会,分别在大一和大二的第一学期。 期末! 新生转学成功后,可在下学期进入转专业! 然而,大二跨学科转专业的人可能会流入大一,但也不一定。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2023-2023学年专业转学考试参考书
电气工程学院:高等数学(14级包括电路理论)
土木工程与环境学院: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原轻工业系:无机化学 #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专业:经济数学(微积分)政治经济学、综合管理
外国语学院:面试(大学生英语、现代汉语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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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绘画(未更新) 理学院:高等数学(未更新) #
一般来说,相关文件的通知将于11月底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 流程如下: #
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通过本学院老师的面试(老师不想让人离开,所以会用各种话劝你放弃想法),公布转专业名单具有参加转专业考试资格,并参加转专业考试。 ,拟录取,并公布重大转学成功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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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室友去年参加了专业转学考试,一个通过了,另一个失败了。
转专业只需选修与转入院校对应的科目即可。 这并不取决于您其他科目的分数。 即使你科目不及格,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对于新生),因为转专业是在期末考试之前进行的。 所以我的室友大一只学了高等数学,没有学其他科目。 最终他成功转学。 当然还有更多的人为因素,俗称关系。
转专业成功后,意味着你在大学生会、班级的所有职务都没有了,你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复训名额也被取消。 保留校级组织职务和预备党员以上身份。关于宿舍,原则 #
据说转专业成功后,需要换宿舍,和当前班级的同学住在一起。 但如果你顽固不肯走,辅导员就拿你没办法了。 这是你和老师之间的游戏。 #
并非所有专业都有资格转学。 湖南工业大学已经全部升格为一级,所以不存在批次问题。 但中外合作办学班和专科学校仍不能转学。
湖北工业大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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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大学[202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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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类别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类别转移实施细则》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
(二)以下为《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变更及专业类别转移实施细则》,供参考。
2023 年 7 月 1 日
湖北工业大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类别转移实施细则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后) )》(沪工大发〔2023〕46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行为,针对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专业类别分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1. 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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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转专业是指学生在校期间从所就读的专业(类别)转入其他专业(类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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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专业类别分流是指按照专业类别招收培养学生,并在专业招生类别范围内选择专业。
第三条 为保证各专业协调发展和学校资源有效配置,学校对学生转专业数量进行宏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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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校学生转入其他相关专业。
第五条 专业类别划分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 学院不设分类门槛第一考试网,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在专业类别招生范围内自由选择专业。
第六条 专业、专业类别的转专业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
二、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和专业类别转移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转专业和专业类别转专业工作,审查并公布转专业和专业类别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和学生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 #
第八条 学院成立专业转专业和专业分级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成员由学院确定。一般人数为5-7人,成员必须包括:至少一名学生代表),负责学院内的专业转学工作。 以及大类分流的具体工作。 学院工作组成员名单每年应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
三、转专业类型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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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重大转让分为一般转让和特殊转让两种:
一般来说,是指对某一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经拟转入院校考试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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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生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学院工作组批准转学的学生: #
1.你确实有特长,转专业可以让你更好地发挥特长; #
2.入院后因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能就读原专业,但仍可就读学校其他专业(类别)的; #
3、确实有学业困难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网站,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4.休学创业或应征入伍退役后返回学校。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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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到校报到、注册或入学不满一学期的;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限; #
3、三年级及以上; #
4.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 #
5、有转专业、转学校经历者; #
6.拟转专业(类别)有特殊要求,但申请转学生不能满足要求的; #
7、对于通过特招录取的学生,上级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协议。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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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艺术类相关专业; #
2.第二批本科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学生原籍地学校已启动的第二批本科招生计划专业。 #
3. 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所在学校已启动专项招生计划的专业。 #
四、转专业的要求和程序
第十二条 学院应于每年11月制定本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计划应当明确今年春、秋季学期接收普通类和特殊类专业转学生的数量。 各专业一年级转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届学生总数的10%,二年级转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5%该专业的当年学生。 学校教务处将总结报告报学校转专业和专业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授权学院于12月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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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春、秋季学期第十六周前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拟转入、转出国际合作班的学生应填写) 《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合作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拟转入学院工作组按照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进行资格审查(拟转入合作班的学生)转入和转出国际合作班还须经学校国际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向拟转入学院提交申请表(特殊类型学生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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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普通类学生,由拟转入学院在相应学期第十八周周末组织转专业考核,择优录取。 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和评选方式以相应学期通知为准。 对于特殊类型的学生,拟转入学院工作组将在相应学期第18周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两类考核或复核合格后,拟转入院校应将学生名单公示5日。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
第十五条 学校教务处汇总结果,报学校转专业和专业类别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校长签字并公布。 #
五、大类导流工作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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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学院应当在新生入学前完成专业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方案应当明确分类工作实施的具体时间和工作流程。 学校教务处将汇总报告报学校转专业和专业分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授权相关学院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 转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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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学院应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在相应学期第16周启动专业类别分流流程,第18周前完成分流工作,并将分流学生名单公示5天。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
2、学校教务工作总结报学校转专业和专业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由校长签署并公布。
6.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或专业类别后,由学生所属学院(转入学院)和教务处在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部教务处办理学籍转换手续。信息网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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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修读的课程未达到拟转专业相应年级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总学分50%的,应入低年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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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选修转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所修课程应当能够满足毕业要求。 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可按下列规定互认学分: #
1.已修读相同课程且学分及课程大纲要求高于或等于转专业的可直接相互承认学分; #
2、转学前后课程名称不同,但课程大纲相同或相似的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网站,经所在学校与转学学校协商并经转学学校批准后,可以进行学分互认。双方教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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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但转专业不要求修读的课程,可作为公选课计入学生成绩单。
七、附则 #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对转专业或专业类别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学生投诉处理办法》提出投诉。 #
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转专业类别结果经批准后,学生应当按照新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学习,不得变更。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应根据审核结果做好后续教学和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类别转移实施细则》(湖北工业大学〔2023〕7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