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章程:全面解析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政策与流程

-2024年个人招聘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和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的通知》根据《2024年免试录取拔尖人才情况》(教[2024]58号)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自主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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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十不准”、“三十不准”、“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有效规范整个自主考试招生流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验收。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社会各界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2794,河南招生代码:6262 #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院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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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杜石路1666号(孔明路校区) 河南省南阳市工农路291号(光武路校区) #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类型:全日制大专文凭
第十条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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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始建于1973年,先后隶属于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由教育部管理。学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评估“优秀”教育部确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学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教学质量诊断与提高试点院校,荣获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职业技术教育、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实习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产教融合”职业院校“50强”,2023年、今年、2023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全部榜单上榜。 #
第三章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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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决定自主考试招生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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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按照招生规定,开展单项考试和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学校独立考试、招生的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履行纪检监察问责职责,对自主考试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核查。监督举报热线为:——。 #
第四章 招生对象 #
第十四条 报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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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
2、通过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学校可根据申请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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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志愿者申请
第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完成志愿申请。河南省教育厅,我校申请代码:6262。
第7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审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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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学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独立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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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印准考证:申请我校2024年高职院校招生的考生须于4月7日9:00至4月9日13: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打印准考证(详见网站具体操作方法)请说明)。 #
2、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
3、考试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孔明路校区。
第十八条 考核及评价方法 #
(一)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高中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折算值为准,总分为200分。 #
文化素质测试的换算公式如下: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每个年级都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语文、数学A、B、C、D成绩分别折算为70分、63分。分、56分、42分。外语等级A、B、C、D相应折算为60分、54分、48分、36分。 #
2、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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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制定、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汉字书写与表达能力、职业道德与认知、心理健康、沟通、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知识。笔试将于4月9日13:00至15:00进行,满分300分。
(二)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
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独立设置、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9日15:30至17:00,考试科目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外语(60分),总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制定、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汉字书写与表达能力、职业道德与认知、心理健康、沟通、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知识。笔试将于4月9日13:00至15:00进行,满分300分。 #
(三)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
1、文化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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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独立设置、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9日15:30至17:00,考试科目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外语(60分),总分200分。 #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现场实操测试。考试时间为4月9日9:00至15:00,分数为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认知、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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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役军人候选人
1.体能测试
对于体质测试2024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我校自主设置体质测试项目并组织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4月9日15:30至17:30。测试项目为引体向上(男生)/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100分)、400米(100分)、两项总分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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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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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制定、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汉字书写与表达能力、职业道德与认知、心理健康、沟通、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知识。笔试将于4月9日13:00至15:00进行,满分300分。 #
第八章 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试录取: #
1.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省教育行政部门诞生。 #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 #
第二十条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自行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申请表》,提交免试录取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寄至我校招生就业部3月25日前EMS,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上述材料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告无异议的,学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有资格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免试拔尖技能人才考试的考生填写的第一专业选择必须与获奖项目或者获得的专业资格相关,同时必须与获奖项目或者获得的专业资格相关。考生提交的《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免试拔尖技能人才申请表》中所报专业必须一致,否则视为申请病残和中职考生参加相应考试。
第九章 退役军人候选人志愿申请表
第二十二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考试院[ 2023]40号)免试文化资格考试。拥有退役士兵的候选人将在单独的计划中择优录取。
第10章 入场 #
第二十三条 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
1、高中考生录取分数=文化素质测试分数+职业适应测试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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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考生录取分数=文化素质测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
3、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
4、退役军人考生录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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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入场规则 #
1、学校根据各类学生的申请情况和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
2.对录取控制分数线内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并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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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高中考生、社会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相同则按中文成绩排序) 、数学和外语);中职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退役军人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排序。 #
4.学校可根据各类生源申请情况,适当调整子专业招生计划。当遇到某些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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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校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优先入场 #
1、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
2.在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符合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除外)。考生申请的专业必须与获奖项目相关,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
3、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
4、近三年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主要运动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6日前将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并考试前提交。当天携带材料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实。经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公布后,在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分10%,按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考生成绩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发布期间,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学校将于4月25日前公布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厅、部办公厅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的通知》(国家邮局发[2022]19号)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地送达考生手中。 #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自主考试录取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转送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训。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生注册。除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外,其他待遇与统一高考学生相同。
第十一章 费用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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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文科专业3700元/生(含大数据、会计、电子商务专业4200元/生),理工类专业(含机械设计与制造)4200元/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十大专业4800元/年(学生),艺术专业6000元/年。学生,两年制软件专业8000元/年。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其中13000元/年)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住宿费标准暂定为:孔明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光武路校区(8人间)400元/生/年。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学校制定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基础,以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制度。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确保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国家奖学金根据不同情况,可申请每名学生每年4000元、3300元、2600元三个级别;此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每名学生每月150元—200元。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还可以申请德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至1000元不等(奖励视情况而定)。
第十二章附则 #
第三十二条 新生注册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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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2024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书面申请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逾期两周,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外,学生将无法请假。如有其他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对新生入学资格和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对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招生。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我校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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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