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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及报名指南

2025-01-1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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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长江职业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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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长江职业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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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职业学院 #

学校国标代码: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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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校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街918号(光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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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大道1号(武汉新城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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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立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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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长江职业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二级负责人为组长。以招生专业为会员的院校。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决定自主招生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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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长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高职院校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十条 长江职业学院纪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高职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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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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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在校生260人。具体主要规划及其他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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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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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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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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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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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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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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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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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毕业生 #

环境艺术设计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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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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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经营与管理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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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体规划,不招收超出规划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报考人数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体规划内调整子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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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名条件和方式 #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和志愿者申请工作应当符合《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阿教制成函[2024]2号)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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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3月30日2024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自愿报考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光谷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获得中级(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备案。 #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办法 #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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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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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内容 #

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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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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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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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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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医药经营与管理 #

第十四条 本次高职高考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文化素质考试时间9:00-11:30,职业技能考试时间)测试时间为14:00-17:00)。各专业具体考试方式见下表。 #

第十五条 综合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为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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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申请相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80分,高级工证书50分,中级工人证书30分)工人证)。点直到该项目已满)。 #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根据考生意愿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择性录取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总分排名在前;如果文化素质测试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实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中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项目依次排列。对各专业自愿备案实行并行自愿备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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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学校于4月12日前完成拟录取程序,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为期7日。公告公布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办公室并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再参加统一高考、技能高考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招生,我校不办理退学手续。 #

第六章 费用及补贴政策 #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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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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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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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 #

6500元/年 #

金融科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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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

中小企业创业与管理 #

5000元/年 #

环境艺术设计 #

6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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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经营与管理 #

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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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单次报名考试报名费为15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学生入学后,其他费用如住宿费、书本费等将按其他在校学生的标准收取。 #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我省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及以上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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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自主招生录取高职院校的考生,必须具备与普通高考、高考考生同等的条件。他们必须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将进行学历电子注册2024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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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高职院校个人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本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因特殊情况需要重大变更的,可以按规定在当年高职院校专业范围内进行转换。 #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接受学校的监督。社会,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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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派出机构、招生代理机构,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冒用长江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五条 学校此前有关自主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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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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