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发布 2024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7月11日,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该文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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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职能区域党群工作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 #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审查范围 #
(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镇、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的外国人,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时,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已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年以上、持有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规定参加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三)根据《日照市企业发展研究院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日照人社局发〔2023〕8号),对我市企业、民办高校、医院等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以及市人才创新发展研究院管理的人才,符合相应考核聘任条件的,可在市企业发展研究院考核聘任为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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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与职称申报和评审。 #
2.标准条件: #
(一)各系(专业)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报考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3〕1号)以及我省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9000/sdzc-web-ui//login/login.html查询。 #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兼职学历,不再有年限要求,不具备所需学历要求的,须符合专项申报条件,方可申请评审。技师(专业技术师)班,可凭其中专、大专或本科学历申请并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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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减论文、获奖数量,实行代表作制。担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成果(论文、获奖等)数量限制为15项,省高评委另有要求的,按省高评委规定执行。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著作、科研获奖等不是必备条件。 #
(四)鼓励复合型人才发展。取得某系列(专业)职称并在相应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结合工作情况,申请复核或者参加同级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考试。职称不受所在单位职务限制。 #
(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变专业系列(职业),申请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等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未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系列(职业)资格的,不得申请评审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2024年重庆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改变专业系列前后的工龄可以累计计算,相关业绩结果可以作为申请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六)非企事业单位(不含社会中介组织)人员受聘到企事业单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申请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七)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援藏援疆青人才、援渝扶贫协作人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
(八)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日社保条例〔2023〕1号),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在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派遣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九)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促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实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42号)等有关规定,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实行以下政策。 #
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高级职称,不受职务结构比例限制。 #
基层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没有硬性要求2024年重庆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工作总结、教学计划、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计划、专利成果等均可作为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 #
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除外)申请和审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专业限制,以实际工作为重点进行审核。在乡镇单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县级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评定相应职称,不受工龄、职务级别的限制。 #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选择申报全省统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基层专业技术职务,但不得同一年申报两种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一种专业技术职务后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评审时,各评审委员会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分组评审。已建立基层职称制度的系列(专业)在全省统一职称评审中不再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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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9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换发同级统一职称证书工作与年度职称评审同步开展,申请时间、申请渠道、公示、发证等与普通职称申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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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展自主评聘改革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化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3〕5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自主评聘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日人社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自主评聘、岗位聘任。 #
(十一)按照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的要求,经组织选派,因公请假参加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人员,经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或者证明,一年内累计任职天数超过3个月的,可以视为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对口支援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在岗工作等级的两倍计算,可以累计计算。 #
(十二)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卫生技术、船舶制造、翻译、出版学等8个专业技术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专业技术职称和档案与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健康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与兽医工程、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10个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经考试合格可获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认证。对国家或我省市已实行高级职称“考核评价结合”的会计、统计学、审计、经济学、档案学、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健康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11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我省市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
(十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会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提取近期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3. 应用推荐
(一)继续实行个人报名、民主评议推荐、单位评审、主管部门评审的报名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1.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推荐办法、应聘人员名单及应聘材料等,同时公布岗位名称和空缺岗位数。2.成立由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单位较大者相应增加人数)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从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3.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推荐名单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评定工作,按照《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规定执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岗位和人才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报考人数,填写《事业单位推荐报考人数核定表》(附件3),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推荐报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缺,或者无空缺但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未超过核定对应岗位人数15%的,单位可在空缺岗位限额内报考,或按15%的比例报考。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数超过核准对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不再推荐申报;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数超过10人及以上,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增加推荐人数的,可以增加对应岗位数10%的申报名额。 #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审查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推荐审查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3.对实行岗位评定的中小学等事业单位,根据核定专业技术职务数量、职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空缺情况,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推荐,实行以下政策,逐步过渡或缓解: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数量超过本级岗位数20%以上的,实行“减一加一”政策;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数量超过本级岗位数10%(含)至20%的,实行“减二加一”政策;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数量超过本级岗位数5%(含5%)至10%的,实行“减三加一”政策。 #
4.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担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人员,优先推荐,不受单位职务限制。
5.我市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对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不受所在单位职务限制;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引进单位职务限制。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任职,因工作需要,需要兼职专业技术职务,经干部人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兼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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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批准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应当在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者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根、办理人事事务;代为办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存根地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者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请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人员和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推荐、上报,并逐级审核上报。存管档案、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将档案转入我市后再报送,或按属地关系由工作单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通过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
(五)委托审查 #
1.对报名人数较少的系列,我市不再设立相应评标委员会,由相应评标委员会办公室对委托评标事项进行审核汇总和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书后,由评标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 #
2、国家或省驻日照单位委托我市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提交委托书,经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方可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市统一向社会公布。相关证书可在“证书查询”平台查询,或由出具委托书的部门(单位)批准公示并按规定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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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陪审团的组成与调整 #
2024年,省高级评审委员会新增职业农民高级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工业和信息技术领域)、医药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新增技术转化与运营服务专业方向。市直机关(单位)及区县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下放至开发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08号),省部门批复同意青岛、烟台、临沂、东营、威海等5市开发区(高新区)在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与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技术职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针对全省有特殊专业技术职务需求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个人自愿申报、行业公正评价、单位优先使用、政府引导监督”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模式,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要求申报,评审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四、审查程序 #
(一)申请途径。各区县申请初级、中级、高级资格,须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申请专业报送区县或相应的市直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具备资格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申请专业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后,报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审核。高级资格申请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二)材料审查 #
1. 个人声明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能反映其担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和代表性成果。学历证书、论文、表彰奖励等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只要能提供信息共享或在线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即可(具体填写要求见《日照市职称评定登记手册》)。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线下提交,不得上传至平台。一经发现,对利用平台非法提交、上传、流传国家秘密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时,应在“诚信承诺”栏内签署本人姓名、日期,禁止他人代签,并承诺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
2. 单元回顾 #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在申报前做好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对代表业绩材料应当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公示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投诉处理部门及电话。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当在本单位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请材料可摆放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阅。
3.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及评标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
有效的部门,报告部门和评估委员会的申请材料不满意申请材料,超过了接受评估委员会的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中不遵守法规(5);
(iii)制定审查工作计划。考试结果,审查工作安排,审查程序,确保审查质量的措施等。如果未提交审查工作计划并且尚未审查和批准,则不得执行审查工作。
(iv)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应遵守“开放性,公平性和正义”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估和评估方法,建立评估专家责任系统,并可能采用各种方法,以采用诸如企业测试,访谈和国防的综合评估,以供候选人进行专业级别。技术资格将提交评估委员会进行个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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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根据“山东省级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审查结果审查和提交期间的任何问题,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应通过报告部门和单位的部门的专业人士和技术人员的反馈,在该部门中,申请人所在的部门应进行特定的验证,并应对该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委员会,并将其进行了评估委员会,并将其报告为待遇。
(vi)评估委员会的批准和公告应提交相关的批准和申请材料(包括批准的候选人名单,未申请的候选人名单,专家名单,评估会议清单等)态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审查工作的进度来组织现场检查。 #
(VII) In with the of the of Human and on the for the of Title in (Lu Gui [2023] No. 22) and the city's title , the of title and by the city All , and title are in the form of . #
(8)应严格按照“改革专业和技术职位资格审查费用的通知”(LU FA GAI COST [2023] No. 638)严格执行专业所有权申请和审查的费用。
7.时间表
根据山东省级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在里佐市的2024年专业和技术职位资格审查的总体时间表如下:在八月份组织申请,审查和建议,以便在11月结束之前完成审查工作; EAU在7月22日之前进行审查。 #
(1)对于那些申请参加省级高级审查委员会审查的人,应根据相关省级部门的通知实施申请时间和特定要求,并应由相应的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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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For those who apply to in the of of by our city, in , each unit shall the and work the end of , and the and to the of the ; the of the title shall the time, etc. If there are other , the can be and on the " and ". #
(iii)应使用“山东省专业和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专业和技术职位资格的申请和审查:9000/sdzc-web-ui // login/login/log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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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专业和技术职位资格审查工作是时间敏感的,并且在各个层面上都有所有的部门,评估委员会的办公室应非常重要,广泛地宣传相关政策,并进一步平滑应用程序渠道;
本意见中未涵盖的事项应按照原始法规实施;如果原始法规与此意见不一致,则该意见的精神应在工作过程中占上风。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3日 #
附录:1。与专业标题评估和当前专业标题评估标准有关的一些政策文件列表 #
2. 2024年里佐市专业和技术职位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
3.公共机构推荐申请数量的批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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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和验证山东省的请愿书以及有关专业头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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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标题评估专家的承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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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这些评论问题? #
1.明年我将被晋升,但我还没有准备好晋升计划? #
2.如何计算专业标题评估的工作量? #
3.如果我以前的单位和当前单位不同,我应该如何准备促销材料? #
4.如果我的主要专业不与我晋升的副教授专业人士不符,该怎么办?
5.如果我没有足够的继续教育学分,该怎么办? #
6.如何结合促销材料以获得更高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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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我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进一步学习或去农村,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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