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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报名条件、录取流程及毕业证书详解

2024-12-2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龙岩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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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考招生工作,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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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 #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晓北路1号,邮政编码:。 #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

第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我校颁发国家认可的龙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认可的龙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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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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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查批准招生计划,决定重大问题。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起草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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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条件 #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当年最新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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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202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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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备案和调整我省公办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不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省份》(闽费[2014]18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的通知》(闽物价费[2012]5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

(一)学费 #

1、重点学科、专业:5200元/学年; #

2、普通艺术类专业:84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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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年、第二年4800元/学年,第三年、第四年16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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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普通专业:48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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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 #

(2) 住宿费 #

1、普通宿舍:8人间550元/学年,6人间570元/学年,4人间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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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公寓:8人间650元/学年,6人间970元/学年,4人间13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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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职业学校》(闽物价[2005]收费435号)规定执行。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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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十四条 学校招收新生,应当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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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转学比例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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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候选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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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体检限制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不得招收患有下列疾病的学生: #

1.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分流流量较小的房室间隔缺损、血液回流较少的动脉导管未闭者以及经手术确定不需要手术者除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心肌病、高血压、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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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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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血液、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及风湿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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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严重精神疾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

5.慢性肝炎且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排除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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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下列情况外,结核病学生不得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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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化、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出现胸膜肥厚者; #

(二)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专科检查无变化及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中心); #

(3)淋巴结核已临床治愈且无症状。 #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含地质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心理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体育。 #

8、II度色觉异常(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样轻度色觉异常者外,还包括艺术类专业。 #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者除外。色觉异常II度。除了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和字母的龙岩学院学费,不予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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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入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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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根据加分后的成绩录取和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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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分组招生的省份,录取原则为:采取“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提交成绩的先后顺序和考生专业偏好的顺序进行录取。当不能满足全部考生意愿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整,并按录取分先后顺序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申请成绩相同时,先按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条件排序,然后按语文、数学成绩相加,其中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最高者,外语分数,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的分数,然后是所选科目。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

根据考生提交的成绩依次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偏好顺序安排。当某一排名考生所报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依次安排下一排名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毕后,对未录取专业且属于重大调整的考生,按照未完成计划数按申报点顺序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提交成绩的先后顺序和考生专业偏好的顺序进行录取。当不能满足全部考生意愿时,服从调整的考生将根据录取分数线的排名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密;录取分数相同时,单科成绩排序如下:文史类分为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分为数学、综合科学、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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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提交的成绩依次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偏好顺序安排。当某一排名考生所报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将依次安排下一排名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毕后,对未录取专业且属于重大调整的考生,按照未完成计划数按申报点顺序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

4、对于按专业志愿申请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到低对同批次、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提交分数相同时,如各省另有规定的,按各省规定顺序;文理科省份,文科成绩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成绩排名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不区分文理科的批次,要求单科成绩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新高考省份,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复试单科进行排名。选定的科目。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分、次高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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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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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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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在福建省招生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我们首先根据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先按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条件排序,再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成绩总和,最高分排序单科语文或数学、外语成绩以及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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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外招生艺术类专业承认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科考试总成绩及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本科生分数线。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排名第一。分数最低的学生将根据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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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省外体育专业考生按照报考成绩和职业志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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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学校没有少数民族语言教师,所以不招收非汉语写作的考生。 #

第十九条 专业及专业类别设置参照2023年省招生计划。对于涉及专业招生的专业,二级学院将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在校综合表现等因素制定具体专业分流办法。 #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会说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语言。入学后,公共外语专业提供英语和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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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奖助学金政策 #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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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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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学兼优,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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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0名,奖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班级学生人数的2.5%、7.5%、15%;个人奖学金300元/人·年,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

3.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龙岩学院学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申请3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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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龙岩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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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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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 #

1、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2800元/人·年;资助额度根据“福建助学”APP结果确定。学校所有全日制退役军人学生均享受本科生、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在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注册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 (学校收到的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龙岩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罗支行,账号:13-7744) #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

4、社会救助:社会爱心人士或企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如李新艳慈善基金会。 #

5、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损失较大或者本人或家长遭受重大损失的学生一次性补助500-5000元。疾病。 #

第7章 其他 #

第二十三条 2023年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以及招生结果)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学校网址: ,招生办公室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传真:0597-。纪检监察室电话:-。 #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相关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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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龙岩学院学分制学生身份》处理。办理《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 #

第二十六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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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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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你需要了解的 #

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深化和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拓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与各国利益交汇。 #

第18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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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教务处 #

编辑丨蔡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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