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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指南:7月3日开始网络报名

2025-01-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3]30号)精神,考试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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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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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AM 建筑工程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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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PM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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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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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AM 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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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 #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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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0:00至2023年7月13日12:00。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报名。 #

三、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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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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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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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的通知》(人社部〔2022〕2022号)要求。 8)、自今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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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4年以上。 #

(二)获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3年以上。 #

(三)获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

(四)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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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本科专业《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专业对比图。 今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选择允许报考的专业; 今年之前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成绩有效的考生,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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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

符合《建筑工程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注册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符合一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学》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仅选修“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两门科目: #

1.受聘于工程或工程经济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 #

(三)附加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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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学科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2024一建报考条件2023年考试时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添加专业执业类别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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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名审核及缴费 #

(一)报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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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注册实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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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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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信息、在线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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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亲自登录注册服务平台,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验证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验证结果)。提交注册信息后24小时即可登录注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

为加强对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的监管,自2023年注册起,申请人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查的,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薛鑫)及时报名。网络)进行验证/认证,在线下载相关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注册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验证。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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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线填写表格并承诺如实填写 #

申请人在注册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系统办理相关事宜。若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在线验证结果返回后,申请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注册信息,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完整。有效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接受考试组织的指令核实并承担虚假承诺的后果;申请人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代他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未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事项的,应按照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项2024一建报考条件2023年考试时间,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可以在缴费前、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候选人撤回承诺后,应按照本市规定办理线下审核,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今年考试不再实行通知承诺制。 #

3. 验证流程 #

2023年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验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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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通知承诺制度 #

考取所有科目 #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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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上传材料 #

1.不需要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路40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

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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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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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人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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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考试 #

部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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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

符合豁免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失败的 #

符合免试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

需要人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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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专业 #

经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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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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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

需要人工验证 #

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者撤销承诺 #

所有申请人 #

所有申请人 #

无需上传材料 #

所有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条件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路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3日0:00至2023年7月13日12: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4日9点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

(2)考生须在报名期结束前修改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期满后,天津考区不得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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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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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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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7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用,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费用。逾期付款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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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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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发价改费[2023]660号和晋财综[2023]23号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6元,实践科目考试费每科每人65元。 。申请人确认报名并付款后,已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

5. 考试大纲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依据。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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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准考证打印 #

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8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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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相同)参加考试。如果没有任何一个证书,他们就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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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成绩公布 #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3]30号),考试将于2023年12月上旬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版块查询成绩。 #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向.com发送成绩核实申请。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成绩核验的具体要求可参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事考试”栏目“服务服务——服务指南”栏目。 #

成绩核验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司[2023]号) 18)、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审核仅限于答卷上的总分以及报名是否正确。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及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监控视频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试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

(三)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鉴定试卷相同的,考试成绩无效。 #

(四)考试结束后,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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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领取考试证书 #

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送给各地。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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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四科考试(级别为考全科)者,必须连续两年考试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参加二科考试(级别为免考第二科)者,必须在一年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 ,可以获得资格证书;参加科目考试(附加专业级别)的人员注册前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结业证书,作为补充执业时使用。专业类别注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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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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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者原则上应在工作或者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

(二)请申请人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条件。 #

(三)报考者将照片转换成电子文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考试合格后上传。 #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白色背景,2023年2月22日 在此日期之前报名的申请人无需更改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资格证书。上传时请谨慎选择。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申请人的近期照片。如果无法清楚识别考生外貌或照片与其外貌不符,将无法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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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者应在“全科考试”级别中选择报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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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者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须持有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金额支付考试费用。 #

(6)为保证注册及缴费顺利进行,建议申请人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高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前往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挂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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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需要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看支付码,并登录天津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打印电子发票。进入网站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点击右侧“金融服务”,在“地区”模块中选择“电子账单验证”,进入页面后选择“支付码验证”,输入支付码即可分别打印电子账单的验证码。 #

特别提醒:由于打印财务票据需要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因此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系统中的“工作单位”栏目。当支付完成后,财务票据会同时采集该信息,且财务票据上的该信息无法修改。 #

(八)如申请人注册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注册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进行手机号码变更。如不及时更改,将无法联系到申请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若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作出不真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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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阅读相关说明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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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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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登记条件咨询热线:(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放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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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咨询热线: #

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 #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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