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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 2023 年本科招生章程解读

2024-08-2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科技大学章程》和教育部其他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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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公办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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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学校代码:全国标准代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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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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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常惠路666号 #

蒙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市蒙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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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校区: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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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专业学习地点根据学校总体布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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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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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76个本科专业,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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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颁发学位证书的高校为: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是几本,发给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章 组织结构 #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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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行政部门监督、学校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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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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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资源条件实际情况,兼顾各省高考生数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确定学校省级招生计划。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生源不平衡问题。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实施。 #

第四章 入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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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督导的招生录取制度,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录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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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加分优惠政策。 #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对录取的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

第十五条 外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专业只接受英语专业考生,俄语专业只接受英语或俄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对考生外语不作限制,但学校教学外语为英语。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以适应英语教学的要求。 #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科、文史科、艺术体育科代码(类别)招生。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应当按照本省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招生。 #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转学比例,学生人数不足的,学校按规定参与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含听从志愿院校)或选择其他志愿录取。 #

第十八条 分数认定:政策性加分、减分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学校以备案分数作为录取依据。 #

第十九条 录取生专业确定办法: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按照考生意愿录取”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差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考生意愿录取”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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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普通专业考生成绩相同处理:若录取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总成绩、数学、外语成绩;若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拟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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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体育专业录取:备案要求按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备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高低原则录取、分配专业(分数相同者按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比较)。 #

第五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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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立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和《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宿舍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按学年收取费用(以人民币计)。 #

1、普通本科专业按学分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年学费为:文科专业5200元、理科专业5500元、工科专业5800元、农林专业2500元、体育专业5300元。优势专业在此基础上增加10%。每学年结束后,按该学年实际修读学分计算当年学费,并于下一学年开始时结算。 #

2.以下专业按学年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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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澳)合作办学:264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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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学校:264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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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标准:学生宿舍住宿费预付1200元,实际住宿费标准:蒙西校区1000-1200元/学年、长山校区1500元/学年、张家港校区1200-1500元/学年,开学后按实际宿舍标准退还超出部分,不足部分补齐。 #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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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为主渠道,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艰苦补助等为辅助渠道,社会资助、个人资助为补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情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是几本,请参见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

第二十六条 参加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应当在高职院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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