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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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7-10   作者:小白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于7月5日~19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于7月5日~19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缴费。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2011、2012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注: 对于2010年及以前年份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可持2013年报名表及往年准考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确认,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备查。

  (四)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周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工作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培训中心,电话:87343467.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宣处 87329511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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