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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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6-25   作者:小白
陕西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9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由于今年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根据该服务平台要求,仅参加2011或2012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9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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