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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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人事考试网   2012-06-18   作者:第一考试网
南通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

南通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日(周六)、10月21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20日下午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21日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以及更改报考级别或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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