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汇总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初审部门报名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汇总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初审部门报名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四)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5),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2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各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四、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6月4日至6月22日。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7月9日至7月13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7月24日至7月26日。
1、7月24日:太原、大同、运城
2、7月25日:朔州、吕梁、忻州、阳泉
3、7月26日:临汾、晋中、晋城、长治
(四)10月15日开始,考生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10元。由初审部门汇总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考务费: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的,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由初审部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将相关考试费用交给各初审部门。终审通过后,各初审部门应将合格人员的考试费用按照标准分别交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终审未通过人员的考试费用,由各初审部门退还本人。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net)所提供的山西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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