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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 150 人公告

2024-07-0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教师招聘信息汇总

最近... 2022 年 12 月教师招聘 #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15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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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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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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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属于第二批“双一流”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号,附件2)。申请者须为2023年毕业,并于8月31日前取得学业(学位)证书。 #

申请者须为最新QS、THE、、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1日至资格审查期间取得国外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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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用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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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和国家;品德学业优秀,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证,无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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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3、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没有受过违反党纪、政治纪律、学校纪律的处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所分配的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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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科生须于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须于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须于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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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研究生学历教育(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各学段均须具有相应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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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拟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各类学历(本科、硕士、博士)申请人须按最高学历及其他条件报考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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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合格证明或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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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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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任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规定不准录用的其他情形。 #

10.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入职后不得再报考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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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如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中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

3.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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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工作通过网络同时进行。 #

网上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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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今年12月6日9:00至今年12月10日16:00。 #

(3)资格初审时间:今年12月6日9:00至今年12月12日16:00。 #

4. 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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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录入: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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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片上传:近期2寸正面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

3、申请材料上传:申请者须将以下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大小限制在1MB以内)逐一上传至网上申请系统(留学回国申请者的外文材料须全部翻译成中文,并上传中外文对照版),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的主要依据: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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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书和学历证明; #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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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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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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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获得的各种荣誉、各种奖励证书、发表过的论文、实习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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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全国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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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初审合格后,如需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上传材料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务系统,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报名人员,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并于收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如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2日,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填写完毕,否则该等信息、材料视为无效。 #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再应聘其他职位、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 #

(六)减少、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及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配比为1:3,达不到配比的,招聘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通知,选择其他岗位应聘或放弃报名。补报名时间:今年12月13日9:00-12:00。 #

4.综合能力与素质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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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按照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报考人数与计划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 #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

1.资格审查 #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分析测评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评审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告”栏目。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根据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结果,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替换。 #

2. 面试 #

1.面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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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需要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测评排序靠前者。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

3、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当天,将在面试现场张贴面试结果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资格审核和面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最新要求执行。 #

六、体检、调查及公示 #

对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职位代码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参加体检者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对体检合格者,吴江区教育局将组织应聘者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选聘顺序。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务系统,按测评排序高者优先录用)。吴江区教育局将根据选拔岗位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政审),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

第七条 录取、招生及管理 #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发放《招聘公告》。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中,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同一岗位代码面试合格人员中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招聘公告》发放后,不再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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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人员须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资)争议等事宜,由个人负责协商解决。应聘人员在办理招聘报名手续前,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转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任职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新入职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行寻找工作。 #

8. 其他注意事项 #

(一)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就业资格。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在2023年、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到疫情影响的考生(2023年、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并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在试用期满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任合同依法终止。 #

(二)新入职人员在本区无住房的,由招录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住房补贴。定额住房补贴标准为:入职后3年内,博士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生600元、本科生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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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录用人员入职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组织的在职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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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纪律与监察 #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程序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察的规定处理。为便于公众和社会监督,消除不正之风,特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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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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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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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教育系统优秀毕业生选聘岗位职责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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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 #

附录3: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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