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卫生人才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

根据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的考试信息,2023年天津市初级药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
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发布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可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高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奖励的英语作文,可直接报考。上述享受提前报考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待遇。 #
1.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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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预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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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 #
为避免错过重要的考试信息,考生可点击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3年初级药师考试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成绩查询提醒等相关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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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审计确认 #
报名单位(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具体安排以报名单位(报名点)规定为准。截止时间后不再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2024年天津药士报名时间及要求,其网上预报名资格无效。
各报名单位(报名点)须提前告知考生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
(四)考区复查 #
报名单位应持考生签字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和主管区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场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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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评审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
(五)网上支付 #
1.天津考区实行网上缴费。经考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网上缴费。考试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
2.已成功缴费的考生2024年天津药士报名时间及要求,如需开具已缴考试费用发票,可于2023年7月2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医学考试中心(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B座)办理,逾期不再开具发票。 #
(六)打印准考证 #
考生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2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