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费标准大揭秘,快来看看你要交多少

大学学费其实是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的学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部分省份学费上涨的消息已经被多家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已经确定涨价方案或启动学费调整程序。 “学费上涨”意味着学生上学成本增加,家长负担加重。具体哪些学校会涨学费?涨价后学费会涨多少?本文,高考高考网小编将带大家了解一下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费标准。本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
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费标准 #
根据《粤发改价格[2023]657号》规定,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具体如下:学费:普通专业22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235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3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25000元/生/学年;国际专业29000元/生/学年;双语专业2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1900元/生/学年(有空调)。 #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
本信息根据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简章编制,2023年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3]2号)及广东省招生考试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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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1 #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华商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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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第六条 受教育程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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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 #
第九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师生、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条例、招生细则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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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校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督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 #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内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以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目录为准。 #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控制生源质量和解决因考生专业调整需要追加计划的问题。
第五章 入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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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督导”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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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依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理、美三门学科分类招生。 #
第十九条 档案报送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档案报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报送的省(区、市)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费,学校可根据省招生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报送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档案报送比例。
第二十条 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测评、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条件的,学校将根据学生意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已备案到我校的文科、理科、美术类学生,如身体检查合格并同意调整专业,学校不予拒绝录取。 #
中外联合培养国际班、国际双语班、国际实验班仅招收有职业志向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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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文理科专业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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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录取遵循“专业偏好优先,其次是“分数优先,跟随偏好”的原则。即考生填写的第一专业偏好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偏好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跟随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偏好”的方式录取,即未被第一专业偏好录取的考生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分数高的考生第二专业偏好优先排列。如专业已满,将逐一核查考生后续专业偏好。如考生未被所有专业偏好录取,如其同意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各科成绩调整至招生计划中存在空缺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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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费,优先考虑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已修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
美术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采用各省统一艺考成绩录取,广东省采用艺考统一成绩。美术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美术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低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已修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顺序。 #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公共教学外语为英语,英语水平不强者请谨慎申请。 #
第二十四条 关于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按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和分数线执行,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 #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内报考我校文理科本科生的考生,三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须取得合格,其中至少两项测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 #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以上。 #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入学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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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对新生进行体质健康审核。对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审核后不适合就读所录取专业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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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23]657号文件要求执行,现公告如下。 #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25000元/学年/人,其中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270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35000元/学年/人;艺术类专业29800元/学年/人;国际双语班、国际实验班35000元/学年/人;国际班36000元/学年/人。出国留学费用按国外相应大学收取,我校按一定比例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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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用:1500-1900元/学年/人(4-6人间空调公寓)、3000元/学年/人(3人间空调电梯公寓)。 #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并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和投诉 #
第三十三条 入学监督和申诉 #
纪律监督和申诉联系部门:信访投诉组 #
联系人: 苏宁 #
监察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