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远程培训工作安排:工作布置与培训者培训阶段详情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5月30日—8月31日)
(一)2012年7月31日前,县级培训机构应组织召开全市范围的全体人员远程培训会议,安排部署本学年培训工作。
(2)参照省培训中心管理及考核办法,制定县级培训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和师资指导队伍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办法。 #
(3)指定一名具有远程培训经验、熟悉远程培训操作的人员担任县级管理员,并于8月15日前报到省远程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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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培训师培训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5日) #
各县按辅导员选拔推荐办法为每个班级推荐一名班主任(兼任班级管理员),于2013年9月15日前报送省远程培训中心;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应参加省远程培训中心组织的管理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3. 申请、付款及报名阶段(2013年9月16日—2013年10月15日) #
(1)2013年9月16日,各县按五大类、十二项内容,逐校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要认真核对各校上报的教师名单、参加分项项目、教师人数,核实暂不接入网络的学校、教师名单、教师人数。将县级培训名单及教师人数(含部分村小学、暂不接入网络的教学点参加培训的教师)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省远程培训中心”,并按时缴纳费用。 #
(2)2013年9月30日前,对全县(区)所有学校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指导、督导教师做好网络学习注册、选课工作(网络注册、选课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 #
(4)督促辅导老师(兼任班级管理员)参加“全省远程培训辅导老师培训计划”,并于10月8日前完成(具体培训班通知另行通知) #
4、课程学习及网络培训阶段(2013年10月16日—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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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网络学习的教师于2013年10月16日正式进入学习阶段。一是要认真学习《网络课程学习指南》。二是在网络导师指导下系统学习相关网络课程,总网络学习时长不少于20课时(新教师不少于40课时)江西教师远程培训网,导师全程进行网络跟踪指导。三是要与省特聘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进行网络学习培训互动,按要求完成作业、提交培训成果。四是要积极参加网络讨论交流,完成学习过程考核指标和任务(详见《网络学习管理办法》)。
(2)2013年10月26日前,已获批准,但无法上网的教师,学校将发放学习资料及光盘。 #
(3)精心组织部分无法上网的村小学教师参加现场集中辅导、光盘自学以及县(区)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课程和校本培训的定期集中学习。 #
五、评审阶段(2014年3月1日至3月30日)
(1)2014年3月10日前,对在线学习的教师实行过程化考核,根据在线学习时间、作业、交流、培训等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最终成绩自动在线评定。
(2)2014年3月30日前,对没有上网条件的教师进行过程性考核,由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长对教师校本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网络学习部分进行过程性考核,对光盘自学部分进行期末考试,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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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培训学时不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系统,也不组织补训。
(4)考试及考核评分办法按照《2013-2014学年网络学习管理规定》和《2013-2014学年无网络教师学习管理规定》执行。 #
6.成绩登记及证书验证阶段(2014年4月1日-30日)。 #
根据省中心出具的考核成绩单,教师培训学时及考核或考试成绩按学年登记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上江西教师远程培训网,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时相衔接,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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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督导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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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全县各学校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先进工作单位、优秀学员、优秀工作者,经省中心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证书。对未按规定组织全员培训、未按要求辅导、未履行在线培训督导职责、未办理付款而影响教师学习、不符合继续教育质量要求的,按照教育部令第7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