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职业资格 > 期货从业 > 考试动态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调整通知

2024-06-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执法资格考试办公室:

#

根据中央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人员首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复核、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的衔接机制,现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1. 考试级别调整 #

(一)自2023年起,取消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第一考试网,保留基础执法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基础执法资格的公安警察,可以报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

(二)未取得执法资格或执法资格已到期的在编警员,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办法》的要求公安机关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基本执法资格。各地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在编警员进行基本执法资格考试,不再参加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

(三)首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查、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安民警,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

2. 考试组织方式调整 #

(一)基层执法资格考试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负责确定考试时间、出题、印制试卷、评委、成绩评定、作弊认定等工作。试卷和成绩不再报送公安部审核。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基层执法资格考试的,由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

#

(二)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基层执法资格考试,执行公安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使用执法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报名、安排考场、录入成绩及作弊信息、设定及格分数线,管理执法资格,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公安部维护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定期修改完善系统内的考试题库公安机关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供干警学习和地方出题人员参考。

#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形式、时间保持不变。

#

三、执法资格有效期及证件形式调整

#

(一)取消执法资格有效期。2023年1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执法资格以及今后取得的执法资格长期有效。

#

(二)省级公安机关将执法资格信息导入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不再印制、颁发纸质基层执法资格证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需要时可打印。高级执法资格证书仍由公安部印制、颁发。

#

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年度考试情况及时向部考试办报告。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