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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招聘 86 名,这些情况不能报考

2024-07-1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五)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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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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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关于加快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规定明确禁止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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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等规定不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

三、公开招聘单位及名额 #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核准岗位,共计86个岗位,其中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5个、四川省建筑工程消防勘察设计技术中心4个、四川省房屋监测研发中心5个、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72个,共计58个岗位、86人。具体岗位见《岗位及招聘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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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网上支付 #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今年4月22日10时至今年4月26日18时。 #

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 #

1.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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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须知。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人员本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限报一个岗位。 #

本次公开招聘我部不进行资格网上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列示的“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将根据面试资格审核、考核时审核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其报名申请或录用资格将被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可能有所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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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按网上提示报名,真实、准确填写《今年5月份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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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照片上传栏目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并按照网上提示上传照片。若没有此工具,照片无法正常上传。如在照片上传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等,上传时请慎重选择。 #

2. 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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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质量合格照片的申请人,须按网上提示及时在线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今年4月27日18时。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2号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申请人已在线报名并上传质量合格照片,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

(三)工作调整 #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比例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减少该岗位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岗位数减少后,报名人数与减少后的岗位数比例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笔试比例。减少或取消情况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5月10日前在招聘公告网站向社会公布。已缴纳取消岗位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其缴纳的费用将于今年5月20日前通过网络报名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银行卡账户中自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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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打印申请表 #

已上传合格照片并成功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提示打印两份《应聘信息表》,以供面试资格审核使用。 #

5. 打印准考证 #

已成功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可于5月23日至5月27日24:00前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署《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保卡,不包括过期的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笔试。如未按要求打印准考证或签署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

5. 审查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制形式进行四川城乡建设厅,包括笔试和面试。 #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笔试报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数之比不得低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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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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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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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试 #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为成都。 #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具体请参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核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政策法规”入口查看或下载)。 #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今年5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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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原件将于今年6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原件。如应聘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缺席、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可于今年6月10日至6月11日24时至6月11日期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申请核实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原件。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核实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今年6月14日17时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序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今年6月23日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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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给予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对基层服务项目完成服役的大学生同等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意见批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318号)给予加分; “三托一助”“特岗教师”人员按照《关于开展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托一助”计划实施的通知》(川人社保〔2023〕19号)规定给予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照《关于推进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2023〕28号)规定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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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分的人员须于今年6月14日12:00前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孙小姐(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部门办公室10楼,联系电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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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教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所在县级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须提供本人有效《退役证明》、《优秀士兵证明》、《优秀士官证明》、《优秀义务兵证明》、《优秀学生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徽章)及专科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不齐全、非原创或逾期未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符合条件的申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公告及相关政策给予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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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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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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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及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上一位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为0分或未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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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于今年6月23日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 #

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 #

①《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中打印并按要求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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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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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电子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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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尚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院系、专业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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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与申请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

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除外)。 #

出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核,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不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证,经认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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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并追究责任。对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证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异议的,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证。 #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件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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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资格审核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留下的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通知申请人参加资格审核。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联系到申请人而未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 #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请参见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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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保卡,不包括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时、按要求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由其他面试应聘人员填补。 #

因面试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或缺考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无该招聘岗位竞争情况(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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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试的主要范围。 #

包括意志品质(上进心、职业责任感、奉献精神、竞争精神、兴趣爱好等)、知识品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力品质(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性格品质(礼仪、品格气质等)。 #

6、公布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

3. 考试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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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力资源考试”专栏公布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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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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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检医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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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招聘名额和报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其余报名人员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要求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以上因素完全一致,则进行结构化面试,优先考虑分数较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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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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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函〔2023〕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 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要求执行。 #

3.体检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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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人员总成绩公布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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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也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4. 复审与更换 #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考单位或考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进行一次,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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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体检人选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对体检人选进行等量替换。如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体检不合格或无人替换,则不再进行替换。 #

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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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调节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核实其人事档案等与报名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其报考资格。对因考核过程中取消报考资格或公示前已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岗位而产生的空缺,将按照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规则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考核全部不合格或无人应聘的,不再进行岗位递补。 #

8. 宣传 #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信息、考试总成绩、排名、录用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人应如实、真实姓名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以匿名等方式举报的问题,不予受理。 #

公示期间举报问题严重,有证据表明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不再进行审核认定;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认定,但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或录用。公示期间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举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予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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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后,因拟确定人员退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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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核、确认及聘用手续 #

对公示无异议的,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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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告要求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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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确认合格的,取得就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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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凭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

逾期不提供、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审核确认合格后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就业资格。 #

十、纪律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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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部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一经查实,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搞虚招,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纪律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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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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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公共招聘过程中进行任何调整或补充剂,那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将在省级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考试”专栏中宣布它们,如果申请人未能登录申请人四川城乡建设厅,则需要进行申请,以进行相关信息,以进行相关信息,以进行相关信息。 ,或根据需要的雇用,申请人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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