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承诺制度》的通知

晋人社保局[2010]136号
2010 年 8 月 18 日 #
各厅局、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劳动监察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袁纯清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化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全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服务承诺制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问责任制》、《限时结算制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AB角制度》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效能监察办法》已发给您,请遵守。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承诺系统 #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
一、承诺内容 #
(一)依法实行行政管理制度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办理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依法。
#
(二)实行行政公开制度
#
一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第一考试网,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依法保护的个人隐私的以外,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的人员报告。程序、范围和时限。 政策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条件、责任人员、服务结果应当向服务对象公开。
#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 #
每当遇到单位或个人来办事时,第一个接受询问(包括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就是第一个询问的负责人。 负责初步询问的人员应热情接待。 属于第一次询问负责人所在部门、局(单位)职责范围或者第一次询问负责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现场答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能当场答复的,须告知答复时限; 不属于首次询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属于本部门、局(单位)职责范围的,由首次询问责任人首次询问应当负责向询问人告知有关部门、局(单位)的地址或者电话。
(四)实行“一次性”通报制度
申请人前来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由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受理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 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审核后当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得补交材料或者中途退回办理; 符合验收条件和标准的,必须登记并分批、批量或按程序加工。 转身去做。 不符合受理条件和标准或者经通知不能填写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
(五)坚持文明接待制度
坚持使用文明语言、友善说话、态度友善。 实行“三一四到场”,即:对前来办事的人打招呼、让座、倒杯水,做到来有招呼、走有招呼、提出问题时的声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对工作结果的回应。 严禁刁难进门、面目难看、刁难他人。 禁止招待客人、赠送礼品或者提供干扰公务的公共娱乐活动。 禁止单位和个人直接到职工家中办理相关服务。 坚持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设立部门主任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热情解答问题、化解投诉,及时办理信访工作。 #
(六)落实“AB角”工作制度
各司局(单位)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前提下,将工作分解到具体承担者。 当某项任务的负责人(A点)不在工作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指定另一名工作人员(B点)接替工作,以方便工作人员。 更换新岗位时,双方要认真做好业务交接工作。 接替人员必须做好接班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七)实行行政大厅受理制度
#
机关各司、办、局的一切审批和管理事项均须在政务大厅受理。 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号服务。 同时,政务大厅设立受理投诉和监督的部门或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