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1月1日起开始啦!

11月1日正式启动
请广大居民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
以免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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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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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象 #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 #
1、具有德城区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 未在原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德州市居住证在本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以及非本市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其中至少一人已取得德州市居住证); #
3、我市辖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中专、职业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就读的学生。 #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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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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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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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
集中缴费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延长缴费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6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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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费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
1.自助支付 #
网上支付: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支付(公众号支付流程见后附);
2、纳税人代收:必须通过村委会、居委会、学校等代收机构缴纳。 必须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保险征收方式缴纳,不得使用现金。 #
建议通过网上自助支付(11月1日起),方便快捷!
注:只有已缴纳往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 新参保人员和需要变更信息的人员山东税务登记查询系统,可在缴费前到所在街道便民大厅登记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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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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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政策
1.政府资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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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扶贫部门认定的符合扶贫政策条件的人口和立即救助的人口;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难儿童。 #
补贴标准:特困人员、孤儿、困难儿童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全额补贴; 对脱贫人口、紧急救助人口、低保人口,固定金额不少于100元的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补贴。 #
2、补缴: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可补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补缴后山东税务登记查询系统第一考试网,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的福利; 其他在集中缴费期和延期缴费期内未缴费的。 能够及时缴费的居民,可以进行追加缴费。 附加缴费标准为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与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之和。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为自追加缴费之日起30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
随附的 #
“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 #
1.关注“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居民医保缴费”,然后点击“居民医疗”。 #
2.选择“2023年”; #
3. 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系统会自动弹出付款人姓名、社会保障代码、税务机关。 检查个人信息和税务机关是否正确。 如果正确,请单击“付款”。 如果您需要为其他人付费,可以选择“添加人员”选项进行添加。 #
4.点击立即支付; #
5.确认付款,付款完成。 #
6、缴费成功后2-3天,您可以通过德城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医保缴费明细”查看缴费记录;
7、若出现以下提示信息,请确认您是否为新参保人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检查保险信息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