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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2 年下半年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

2024-10-1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关于今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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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今年下半年、今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

1、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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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为今年6月10日至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今年6月10日星期日至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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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为今年6月26日至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今年6月26日星期日至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 #

今年10月22日至2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请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信息系统),查看《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今年及今年第一次》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指南。 #

2.申请方法 #

1.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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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须登录自学信息系统河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影像信息和符合要求的个人影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个人形象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报名并缴纳费用。 #

新生完成注册并缴费后,其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如果新生未完成注册和付款,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并必须在下一个理论课注册期间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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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完成报名的在读考生须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影像信息及符合要求的个人影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图像、个人形象审核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

未通过考试且原始个人信息不正确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届时将不予注册;信息无误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选定的报名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

已完成一项报名的现有考生可直接报名并付款。 #

(三)在选定的登记地点登记,当前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报名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形象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信息的,须在报名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河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届时不再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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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2. 申请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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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报考前必须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并签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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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报考当时《报考指南》中公布的课程。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可以选择报考两个专业。每次考试只能申请一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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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申请本科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必须具有具有学历资格的高等教育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副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证书。该证书必须在学信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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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限制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学信息系统选择限制课程,然后在报名期间到所选报名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他们必须现场支付受限课程注册费。审核通过的,由报名中心网上发送。支付。 #

(五)报考时,考生须仔细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付款成功后,课程报名将不予修改,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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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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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可在考前1周内登录自学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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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人联(教[2023]4号)。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规定执行。考试规则执行。 #

3.报考监狱管理、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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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专业的报考对象仅限于人民警察和监狱、劳教所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志于到监狱、劳教所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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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仅限公安警察(含铁路警察、交通警察、林业警察、民航警察)和武警警察。 #

因报考上述专业不符合上述条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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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本科)、监狱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自2023年起停办,不再招收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读考生)已报名参加考试,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具体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暂停考试的通知》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本科)等五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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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下半年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指南》的通知 #

根据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23]77号)和国家考试局《关于做好今年上半年高等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迟自学考试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意见根据主考学校、委托考试部门和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指南》现将今年上半年情况发给大家。请认真遵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报考指南包括相关报考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和应用,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两部分。各部分按照主考学校、考试模式、学历等级、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进行排序。课程名称前添加“*”。对于限制课程。 #

2、为保证上半年报名的考生有机会参加10月考试,确保年内所有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下半年不变,增加10月24日、23日。 25号还有两天考试。 今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所有理论课程将在10月份为期四天的考试期间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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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通知考生,做好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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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今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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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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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今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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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23]77号)要求,根据我省主要考试学校的意见,经过研究,现将《河北省今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今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推迟的理论课考试试卷和教材供应依据。原文件及现行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予以替换。以本目录为准。实践课程所用教材由考试学校公布。 #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随之调整和变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法规自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纳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教学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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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广泛公示、通知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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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今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及今年上半年延期考试 #

(查看附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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