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时事新闻 > 教育 >

安徽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23-08-2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召开2023年度中级财会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告

#

会计〔2023〕883号

#

各县财政局,市直各部委,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

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财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皖人社秘〔2023〕1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度中级财会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告》(皖人社发〔2023〕16号)执行。 #

二、申报范围 #

(一)在皖各种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财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录用)关系的财会专业技术人才。 #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财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我省颁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英籍财会专业技术人才。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离休人员(含借调在岗)不得报送。

#

三、申报材料

#

1.全省初级财会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23年、2023年或2023年度) #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辞呈或任命文件;

#

4.2023-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

5.近5年(2023年-2023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评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委私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评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小结1份(5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

8.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以近5年为主。无论文但符合提供2篇本单位的经济剖析报告或管理建议书要求的2024年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需写大公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私章);

#

9.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近5年为主)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

10.《个人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本人签字); #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报送岗位信息表,由推行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的单位报送人提供(附件2);

#

1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及相关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打印件等); #

13.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经单位负责同志初审签字并加盖单位私章); #

14.报送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状况简表(附件4)。

#

上述材料中,第2项由报送人在系统中报送并逐项递交到评委会成立单位初审时再导入复印,线下逐项签章;第3项至第11项由报送人在系统中录入上传;第12项至第14项由用人单位初审时上传系统(以上材料详细操作见相应操作指南)。 #

四、用人单位审核 #

1.材料初审。用人单位规避报送人报送的材料、证件进行逐个查证,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2024年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达成初审意见,按要求签章。 #

2.公示。用人单位初审后将报送人基本状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

3.单位评价。用人单位规避报送人聘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业绩、学术成果等状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并在确认完全符合评审条件后为其开具单位推荐意见书。

#

五、申报方式 #

2023年初级财会师评审报送采取网上报送及网上评审的形式。报送人进行网上报送前,需提早完成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网址:,登陆“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服务直通车”板块,点击“会计管理-财会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如遇系统升级维护,请于网上报考截至日后1个月内完成信息采集)。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经所在单位初审,并按要求签章确认。

#

(一)网上报送。

#

1.申闹铃间: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7日24:00。

#

2.报送网址:。 #

3.报送步骤: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步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报送”,跳转至登陆页面,选择“个人登陆”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键入相应帐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陆即可。请按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组织材料、上传递交。 #

4.报送要求:按系统提示格式扫描上传,同时选择1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1篇专著作为主送论文,上传word版本(docx格式);其他论文专著按要求申报。上传论文专著要包括封面、目录、刊页号、正文,每页论文(专著)一个文档,辅以pdf格式。评审将以网上递交信息为准,报送人对报送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审所需全部材料,报送人网上报送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与真实状况不一致等状况,后果自傲。

#

(二)递交纸质材料。报送人员应于网上报考截至日后3欧盘向经理部委或省级财政部委递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3份)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和论文专著原件。 #

1.省属事业单位的,申报至所属县级经理部委(人事管理部委)。

#

2.省属企业的,申报至所属企业集团公司(人事管理部委)。

#

3.中直和外地驻皖单位的,由省人社厅(专技处)初审同意后直接申报至省财政厅(财会处)。 #

4.上述以外单位的,按属地原则,申报至所在市财政局(财会科)。 #

(三)汇总申报。各汇总申报单位请初审后将报送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3份)、近期2寸两寸黑白相片(每人1张适于发证,须与网上报送电子相片一致)及报送人相关证书原件和论文专著原件(原件现场初审退后回),报至省财政厅(财会处)初审。其他纸质材料初审后由汇总申报单位存留备查,无需递交省财政厅。其中:市直经理部委、集团公司及中央和外地驻皖单位申报时间为网上报考截至日后7-10欧盘;各县财政局申报时间为网上报考截至日后11-15欧盘。逾期不予受理。

#

(四)报送初审步骤。

#

1.个人报送。报送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递交,经单位初审后,再进行职称报送,导出业绩库数据,并递交至单位。

#

2.单位初审推荐。单位在线初审报送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推荐意见书、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状况简表等。

#

3.逐项初审。县区属单位的按县财政部委→县人社部委→市财政部委→市人社部委→评委会成立单位逐项初审;市属单位的按市财政部委→市人社部委→评委会成立单位逐项初审;省属及中央驻皖单位的按省财政部委→评委会成立单位逐项初审;评委会成立单位初审通过后递交至评委会。 #

4.上传委托评审函。市人社部委在线初审完成所有报送人员材料后,导入委托评审函并复印签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市所有报送人员);省属单位初审完成所有报送人员材料后,导入委托评审函复印后由市直经理部委或企业集团公司签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单位所有报送人员);中央驻皖单位初审完成所有报送人员材料后,导入委托评审函复印后由其上一级单位人力资源部委初审签章,经省人社厅同意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单位所有报送人员)。

#

六、注意事项 #

1.关于任职、聘任、业绩成果专著、考核等期限的估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任命期限均按华诞估算。本次报送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委任期限估算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专著等报送材料认定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期限连续估算。年度考评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掉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期限累计估算;2023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本次不得报送。 #

2.关于继续教育。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芜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的通告》(会计〔2023〕26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皖人社秘〔2023〕115号)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在报送职称的近期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平均达到规定要求即可(其中公需课目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务。 #

3.关于施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按照皖人社秘〔2023〕23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列内举行职称推荐工作。这些单位人员申闹铃,用人单位在系统中统一设置本单位岗位核准信息,报送人按要求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报送岗位信息表》(职称报送-个人信息-附件上传-其他相关附件)。 #

4.关于初审职责。各相关单位要着力推进组织领导,注重职称评审新政宣传,全面把握评审新政,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送,从严初审报送材料,认真落实申报步骤。根据“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项由初审人在相关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私章。

#

5.关于诚信承诺。报送人应当签订《个人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递交所有报送材料(包括网上补报信息)真实可信。对违反诚信承诺、实行学术作假、申报材料弄虚造假的及通过弄虚造假、学术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初审把关职责不力的,将依照皖人社秘〔2023〕5号、皖人社秘〔2023〕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厉处理。

#

6.关于破格报送。先报省财政厅审查受理后,经省人社厅初审,填写《破格报送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5)。

#

7.关于操作指南。个人用户、用人单位及管理部委操作指南可在平台下载。 #

8.关于评审成本。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财会师资格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由报送人通过评审发放资格证书时收取。 #

联系单位及咨询电话附后(附件6)。 #

附件:1.个人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报送岗位信息表

#

3.单位公示证明 #

4.报送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状况简表 #

5.破格报送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

6.联系单位及咨询电话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