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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

2023-08-1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研究生培养单位: #

因为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抽调方法尚未公布,为了不影响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学院公派研究生项目下派工作,现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新政要求,将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抽调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如国家新政有调整,则按国家最新新政执行): #

一、选派计划及捐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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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学院公派研究生项目抽调类型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二)抽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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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应为我校在读本科生(包括应届本科结业生)及应届中专结业生; #

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我校脱产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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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术类专项面向我校美术专业优秀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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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申请条件、选派方法拜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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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常年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常年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3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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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工作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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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语要求认定范围调整:在原有认定范围基础上提高对托福、托福家庭版等考试的认可。 #

(二)抽调时间调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抽调时间由3月调整至5月。 #

(三)捐助申请间隔调整:捐助申请间隔由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调整为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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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档文件领取方式调整:《资格证书》及《资助证明》发放方式由领取纸质版调整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下载后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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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

(一)初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于2023年2月27日之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之前。 #

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朋友按以下次序打算纸质申请材料(详细材料要求参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学院公派研究生项目应递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申请人用)》),并递交至所在学校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1.《武汉工科高校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 #

2.校外学者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递交,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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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外导师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均需递交,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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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请信/入学通告书打印件 #

5.缴纳费用明细表(美术类专项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费用捐助人员需递交) #

6.学习计划(外文)(见附件4) #

7.英国导师简历 #

8.成绩单打印件(自硕士阶段起) #

9.两封学者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递交) #

10.英语水平证明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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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身分证》复印件 #

12.最高文凭/学位证书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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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复印或打印,材料中有英文以英语种抒写的,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大学/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则按照详细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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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评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于2023年3月4日之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于2023年5月4日之前。 #

大学对报考师生进行初步选调(按攻读学位和联合培养分开汇总并给出推荐排序),填写《武汉工科学院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报考汇总表》(见附件5),组织学者评审联合培养硕士的申请材料并填写《校内学者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该表不需大学签章),于是将以上材料连同师生的报送材料统一送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 #

(三)校外评审及公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023年3月5日至3月9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研究生院组织学者评比,确定候选人并在研究生院网上给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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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即将报送: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候选人应在此时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考。 #

(五)评审投档: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3年5月末前完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于2023年7月末前完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评审。候选人可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投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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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

(一)有关本项目的通告及其他材料,也可登入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中的“出国留学”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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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语言轮训的朋友可查询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轮训部出席轮训的有关成本负担方法及轮训部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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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有疑惑,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

(四)请各研究生及培养单位按量完成各项报送、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

(五)留学基金委的其他公派合作项目以详细项目通告为准。 #

研究生院 #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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