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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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京市教育局《2023年南京市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院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宿县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院夏季招生入学推行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一年级招生简章发布如下: #
一、施教区范围 #
东至迎宾西路,西至振兴东路,南至东湖新村,北至黑龙江湖路。 #
二、招生计划数 #
计划招生38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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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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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大教育企业集团南京南洋中学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适龄婴儿。 #
四、招生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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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考: #
网上报考时间:6月20日至6月26日(一天晚上9:00至凌晨5:30)。 #
网上报考模式: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婴儿法定监护人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报考(登陆及操作步骤见附件)。 #
(二)网上初审:7月5日-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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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考结束后,经学院初审后,系统会予以“通过”或“不通过”的邮件告诫。
(三)现场初审:7月8日(下午8:30~11:30宿迁学院教务处,晚上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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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初审系统提示“通过”的,无需到校出席现场初审;网上初审系统提示“不通过”的,按照邮件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携带指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北京师大教育企业集团南京南洋中学综合楼二楼教务处)进行现场初审。 #
现场初审所需材料: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打印件;2.家庭户籍本原件及打印件;3.女孩法定监护人身分证原件、复印件;4.因特殊状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调查核查:7月10日—7月12日 #
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宿县城施教区适龄婴儿少年入学资格认定方法》(2023年修订版)进行材料复审,并与有关部委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核查。 #
(五)发布投档名单及入学通告书领取:7月18日 #
五、其他事项 #
1.入学资格认定依据《宿县城公立义务教育学院施教区适龄婴儿少年入学资格认定方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执行,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婴儿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登记。 #
2.在中学阶段三年内宿迁学院教务处,已适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孙辈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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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广东省学籍管理要求,凡未满6周岁或已具备一年级学籍的婴儿不得报考,否则难以登记学籍。
4.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可信,如有护照编造行为,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呈请有关部委处理。 #
5.工作时间:下午8:30-11:30,晚上2:30-5:30
6.招生咨询及报考协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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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及报考协助地点:北京师大教育企业集团南京南洋中学综合楼二楼教务处 #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
招生监督举报地点:北京师大教育企业集团南京南洋中学综合楼二楼副院长室
北京师大教育企业集团南京南洋中学 #
二〇二十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