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年教师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⑥请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防止临近截至时间因网路堵车或排队初审等缘由仍未成功报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
各县(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考时间截至前改报其他岗位;待初审、审核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
留意事项: #
①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考初审结果。 #
②资格初审过程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初审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通过传真、电子电邮等方法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初审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
(三)现场资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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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席现场资格复审,未出席复审者视为主动舍弃报考资格;未通过现场资格初审者不能出席面试。 #
1.时间、地点:各省(地)资格复审的详细安排,6月7日左右在报考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打印件(1份): #
(1)本人有效身分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能申领结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结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美国留学服务中心出示的海外文凭(学位)认证书。 #
(2)《黑龙江省大学结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4)5份。
(3)报考支教岗位人员需提供班主任资格证,暂未取得班主任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学校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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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役中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公民参军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共青团团员和共青团预备干部需提供所在地委织证明材料;扶贫、低保家庭结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帮扶指南》、低保家庭证明。 #
(四)统一面试
1.复印准考证。6月26日下午9:30—6月30日上午16:00,考生可登入报考网站并复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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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安排。面试时间为7月1日,考生在报名岗位所属市地考点出席考试,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课目为《综合能力检测》,满分100分。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任何方式的考前轮训。
3.查询成绩。面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入报考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
(五)确定人选 #
1.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按照考生整体成绩和岗位报考状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投档、不能出席空岗调剂和入闱。 #
2.首批投档。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和岗位计划招募数量1:1的比列,确定各岗位首批投档人员。
3.空岗调剂。对空缺岗位,经考生申请、服务单位同意,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从本地未被首批投档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支医岗位和扶贫、边境、少数民族县区的各种岗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服务单位申请、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条件进行择优调剂。 #
在首批投档、空岗调剂和复查入闱中,如遇成绩并列考生,按以下原则和次序确定拟投档人选:本县(市、不含市辖区)户口或生源结业生优先、本市(地)户口或生源结业生优先、中共干部(含预备干部)优先、学历高优先、脱贫或城乡五保户家庭结业生优先、2023届结业生优先。诸如,A、B、C两人面试分数相似,其中A考生为本县户口结业生,B、C考生均不是本县户口,则A排行第一,B、C继续比较下一项优先情形(是否为本市地户口或生源结业生),依这种推,直到确定最终排序。
(六)复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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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查参照公务员聘用复查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省(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
2.因有关人员主动舍弃复查或复查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2023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名,可在该岗位超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申请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入闱。
3.复查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
(七)岗前轮训 #
各省(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新招募人员举行岗前轮训,重点轮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地域文化、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
(八)组织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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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轮训结束后,各省(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九)试用期考评 #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施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届满后,服务单位对其政治觉悟、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将书面考评意见报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试用期考评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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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届满后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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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其间,推行以下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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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岗位,明晰岗位职责和考评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承当日常管理职责。 #
“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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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体、就业、升学等缘由不能继续服务的,经批准后可提早脱岗、结束服务,不享受服务届满考评合格人员的降价新政。
(三)“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其间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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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助,出席社会寿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参照服务地各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结业生中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届满后薪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辛偏远地区服务的2023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名,享受艰辛偏远地区津补助。 #
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予以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限估算为军龄,其出席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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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评合格后,可按规定出席职称评定。
(四)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新政:
十年内参加外省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面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届满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
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拟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届满考评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十年内参加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
五年内在出席外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应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大学结业生的相关新政。 #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植新政。 #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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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评不合格;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严重违背服务单位规章机制,或则因工作疏失、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
其他因个人成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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