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强化对消防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初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设计单位、施工图初审机构依法依规举行业务工作,提高消防设计、审图品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召开建设安装工程消防设计品质专项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检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安装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国务院令293号)、《建设安装工程消防设计初审初验暂行方法》(建设部令第5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管理方法》(工信部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 #
二、检查范围
2023年已申领建设安装工程消防设计初审的特殊建设安装工程和已申领施工许可的其他建设安装工程,详细抽查项目参看附件,抽查项目牵涉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初审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三、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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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单位、施工图初审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
(二)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三)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安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
(四)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安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状况。 #
四、检查步骤
(一)材料上报阶段(5月6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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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图初审机构统一按要求将施工图于5月6近日申报至市安装工程勘测设计行业商会(余萍,0760-,邮箱:)。检测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申报资料不齐备、不正确,影响检测结果的责任自傲。
(二)材料检测阶段(5月8日-5月26日) #
组织学者集中检测受检项目。针对检测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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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通报 #
检测结束后,将及时发布检测结果。对存在问题的2023年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原审批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治。
五、其他要求 #
(一)各受检单位要高度注重,认真配合检测2023年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量按质申报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造假。 #
(二)检测方法采取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的形式进行,必要时到安装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实。 #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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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消防设计品质检测项目表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广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消防设计品质检测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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