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健康行政辖区内审批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执业的护士(省级发

护士变更注册办事手册
一、受理范围 #
受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委委托负责在州(市)卫生健康行政辖区稽核批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执业的护士(县级发证医疗机构除外)
二、办理根据 #
《护士细则》(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三、实施机关 #
上海市卫生健康执委会2023护士执业变更注册流程,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代办该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该行政事项的受理、审查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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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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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予批准的条件 #
1.已注册执业护士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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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未注册执业护士 #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
五、许可人数 #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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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方式和地点
窗口咨询: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上海市卫生信息中心)窗口 #
受理地点:上海市环城南路双龙南街243号 #
咨询电话:-
七、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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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期限 #
法定申领期限:7工作日
承诺申领期限:3工作日材料齐备 #
九、许可计费及根据 #
本许可事项不计费 #
十、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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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
1、提交模式:现场,可以委托办理,容许预约。
窗口地址: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窗口(上海市环城南路双龙南街243号);
2、提交时间(现场):周日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9:00-11:30; #
(二)受理 #
受理初审:对申请人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初审,符合申请材料法定要求的,给予受理; #
材料补正:根据注册变更申请材料要求一次性告知;受理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给予受理;
初审模式确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三)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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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总监部委自收到申请人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欧盘,根据法定注册条件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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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信息在上海市卫生健康执委会官方网站上给予公示。 #
代办结果:初审合格的,给予变更注册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记录变更信息。
送达模式: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上海市卫生信息中心)在《护士执业证书》上记录变更信息2023护士执业变更注册流程,申请人现场发放。 #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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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咨询: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上海市卫生信息中心)窗口; #
咨询电话:-。 #
(二)代办进程查询
可通过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上海市卫生信息中心)窗口电话查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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