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教育与户口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教育与户口问题
今年六月离婚,孩子跟着我,我是本地人,孩子父亲是河北人,离婚后孩子父亲迟迟不肯弄孩子的户口,如果孩子的户口不能转过来,请问孩子以后在本地上学会有问题吗?如果非得转户口,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呢?
办理单位: 梁平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户口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35号)规定:“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可持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将小孩户口迁移至你处。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梁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系人:杨付祥,联系电话:53222006.
二、入学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我区具体招生办法请您在入学当年的4月份向区教委咨询。联系电话:023-5323992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