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关注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未来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黄明书记近期关于发展壮大社会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指示要求,为全面加快落实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现将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建立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自2023年开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以来,初步选拔了一批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来看,仍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的需要不相适应。改革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加强。 #
(一)明确主要职责。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各军团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军团长和分管领导要负责,责任处室要细化分工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考试。 #
(2)科学计算的需要。各军团要结合“十四五”期间消防行业综合发展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各地区社会单位,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需求量,推动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 #
(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前明年项目和预算申报工作,积极与同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好考核、收费等政策保障,同时,要努力通过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明确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在单位特别是火灾高危单位和重点消防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安全单位,积极引导社会需求。 #
二、严格组织实施,推动创新发展
各总队须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56号)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员考试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准备、严格组织做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一)设立专门机构。拟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队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切实落实。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消防、电气消防、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价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领域服务中,将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选拔优秀人选并参加相关培训。 #
(二)加强环节管控。命题环节必须遵循国家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教学大纲,统筹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理论应用性。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知识。能力。注册流程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面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落实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同时,加强关键人员资质核查,控制准入。考试时,必须有一批重点审题专家值班,做好询问准备,准确回答有关试卷内容的问题。考试时间应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评分过程中,要规划评分规则的制定、评分的组织,特别是主观题的评分,提前计算评分工作量,确保评分的及时、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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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保考试安全。在设题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明确命题、论文撰写和初审的工作程序,详细说明场地、保密设施、人员、材料、计算机数据等保密管理措施,并落实保密责任书的签署和终审专家的确认签字。 、AB纸图纸确认、试题及试卷封存交接等规定动作。考试过程中,要配合人事考试机构落实考场设置、监考、检查等工作,确保绝对安全。
3、强化跟踪实效,严格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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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总队要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人事考试机构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时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准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积累工作经验,创新方法和方法。 #
(一)规范注册和执业。各地要严格规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引导其正确发挥作用。要协调好资格考试与注册执业的关系,鼓励和探索邀请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良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参加火灾风险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鼓励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和咨询,协助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对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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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单位和公众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认识和认可。要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加强警示教育,防止非法培训机构扰乱考试秩序。要实时监测舆情,防范和妥善处理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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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监督问责。部、局将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准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需求计算脱离实际、考试组织不严格细致、负面舆论突出、考试报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一经发现,将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被追究责任。
2023年11月底前,各军团应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是否以及何时启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工作计划,通过部内网。 “数据传输”应报告给法规和社会消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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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
消防救援部 #
2023 年 10 月 26 日 #
(信息发布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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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