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版发布,适用于在职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各区市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中央驻赣有关单位,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
现将《江西省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审计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江西省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 #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2、资质名称
高级审计资格分为高级和副高级资格,其名称分别对应高级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高级审核员接受专家评审;高级审计师实行考核与考核相结合高级审计师有什么用,必须首先参加国家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复审。 #
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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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遵守审计准则和审计职业道德。 #
(三)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审计职责。 #
(四)自取得现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
自取得现有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在规定期限内暂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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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延期一年申请。如果您在年度评估中不合格(或不合格),您的申请将被推迟2年; #
2、违反职业道德,经核实,缓期3年申请; #
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缓期申报3年; #
4、伪造学历、资历、成绩、抄袭他人成果等行为的高级审计师有什么用,将缓期3年申请。
4、高级审计师的具体条件 #
(一)学历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审计师(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下同)并担任高级审计师五年以上。
(二)工作经历
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现行资格以来,主持过5项以上大型审计项目(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下同); #
2、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曾担任过6个以上大型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副组长或审计主任审核员; #
3、连续5年以上担任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
4、连续从事大型企业审计工作12年以上; #
5、连续从事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8年以上,并在本单位担任审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
6、连续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或其他服务机构合伙人或项目(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负责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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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本单位从事审计工作15年以上,担任审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 #
(三)工作业绩 #
自获得现行资格以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6和7-9:
1、主持或者组织实施大型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审计项目2个以上,或者被省审计机关评为优秀审计项目4个以上;
2、主持或者组织实施大型审计项目,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被2个以上国家部委采纳,或者被4个以上省级人民政府采纳,或者被省审计采纳省、地、市人民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采纳10余项的; #
3、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审计工作成果二等奖以上的; #
4、作为主要起草人,制定省以上行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者审计发展规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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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担5个以上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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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持市(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在审计监督中发挥重大作用,受到省级以上审计部门表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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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开出版、发行具有审计行业学术或应用价值的专着(单作者或第一作者)一本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专业论文二篇以上(单作者或第一作者) 。 (作者一人,下同),或在公开交易专业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8、参与完成审计相关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级科研项目3项(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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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与开发两个以上被省部级以上单位正式采用或推广的审计模式或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前三名)。 #
5、高级审计师的具体条件 #
(一)学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成为审计师(含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造价工程师,下同)并从事审计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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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硕士学位,成为审计师并从事审计工作4年及以上;
3、大学毕业,取得审计师职称并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 #
4、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审计师职称,并从事审计工作6年以上。
(二)工作经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副组长或审计主任审核员5次以上;
2、自取得现行资格以来,主持实施国家级行业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下同)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4项以上; #
3、取得现任资格以来,连续担任国家审计署或者省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副组长或者审计主任审计员; 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审计组组长、副组长、审计长等机关交办的专项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副组长或主任审计员职务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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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持过3次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和改制重组项目;或主持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首次公开发行项目1次以上;
5、连续3年以上担任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 #
6、连续从事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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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或其他服务机构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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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业绩
自获得现行资格以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5和6-8:
1、本人担任审计组长、副组长或审计长审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个以上项目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3个以上项目被评为地、市级审计优秀项目。在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
(二)在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工作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被一个以上的国家部委、两个以上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审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采纳省人民政府。部门、地级人民政府采纳3项以上,或被审计单位、委托单位采纳4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审计工作,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
(四)主持行业、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时,有审计方法创新或者先进经验总结,并得到地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审核机构已决定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他单位正式采用; #
5.作为主要起草人制定了地市级以上行业、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者审计发展规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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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版审计行业具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专着1本以上(单作者或合作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专业论文1篇以上(单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在公共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应用价值的审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单作者或第一作者); #
7、参与完成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审计科研项目、政策研究项目、调查研究项目一项以上(排名前三名)或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立项的上述课题2项以上各省级人民政府,地级人民政府; #
8、参与完成(前三名)与审计相关的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3项,形成具有实用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
6. 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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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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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高级审计师学历,但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并担任高级审计师满五年的;或具有高级审计师学历、已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并担任高级审计师满三年的,除满足高级审计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例外: #
表格顶部 #
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
2、因审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审计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或二等功奖励。 #
(2)高级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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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高级审计师学历,但已取得审计师资格并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审计师学历,已取得审计师资格并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高级审计师的工作经历和资格。除工作业绩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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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省级以上审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
2、参加省级以上审计部门主办的审计行业相关竞赛,并获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
3、获得江西省审计领军人才称号。 #
七、附则说明
(1) 本条件中的“以上”包括该水平。
(2)报告年度延期的计算:延期发生时已达到基本报告期的,从延期发生时起计算;基本报告期小于延期时的基本报告期的,从基本报告期满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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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条件中“大中型企业”一词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大中小型微型企业分类办法》的通知( 2023)》(国通字[2023]213号)。
(四)本条件所称大中型审计项目是指:县级以上政府的财政收支、税收征管、本级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援外资金、科教文卫、扶贫、涉农、环保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利用外资、党政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县级、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干部,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财务收支,市级以上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相应其他经济单位的审计。
本条件所称大型审计项目是指:市级以上政府的财政收支、税收征管、专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对外援助的管理等。资金、科教文卫、扶贫、涉农、环保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利用外资情况,大型国有企业财务收支,上市公司、省级以上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主要经济责任市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干部跨区域(行业、部门)数据分析等审计项目,以及相应规模的其他审计项目。 #
(五)本条件所称公开发行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和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 #
(六)审核专业作品是指已获得统一ISBN号并公开出版的专业作品。 #
(七)“中文核心期刊”是指列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 #
(八)本条件由江西省审计厅、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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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条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西省审计厅 #
2023 年 1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