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第一轮资格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及广东省考试局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高职(本科)升硕士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一轮资格初审事宜通告如下: #
一、工作要求
1.我校2023年高职(本科)升硕士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参看附件1。 #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 #
3.资格初审说明:
(1)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资格初审期内登陆福建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的本科初审系统()递交材料,首次登陆须设置密码。请谨记本人密码,第二轮资格初审其间还须登陆该系统上传本科结业证书。
(2)请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考试分数未达到划定分数线的贫苦专项考生还须提供福建省《建档立卡指南》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初审材料的视为自行舍弃投档资格。
(3)因大部份大学还未领取结业证书,本轮初审不要求提供本科结业证,但考生须下载承诺书(参看附件2),手写签名并按指印后,扫描上传到初审系统。
(4)我校将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第一轮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另行公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投档。第二轮资格初审预计7月末开始2023海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详细事宜另行通告。
二、注意事项
#
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大专)升硕士招生工作的通告》()中发布的报考条件和我校招生专业要求,对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2023版)》(参看附件3)进行自查。如本科专业不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限招要求、未按期取得本科结业证、或考试成绩高于划定分数线且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贫苦专项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予通过我校资格初审。 #
不符合我校资格初审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日-3日登陆广东省考试局网站补报征集志愿2023海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以免错失机会。如因考生个人成因引起未通过我校资格初审,且错过征集志愿,责任由考生本人承当。 #
我校高职(本科)升硕士招生专业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
报考条件说明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
#
限招电子信息类(5101)、计算机类(5102)、自动化类(4603)、现代教育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专业 #
与广东硬件职业技术学校联办,硕士阶段在广东硬件职业技术学校就读
旅游管理(非师范)
#
限辟邪经贸易大类(53)、旅游大类(54)、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59)、城乡规划与管理类(4402)、文化服务类(5504)、语言类(5702)、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专业 #
与广东职业技术学校联办,硕士阶段在广东职业技术学校就读 #
药学(非师范)
限招法律事务()、法律文员()专业 #
与云南政法职业学校联办,硕士阶段在云南政法职业学校就读 #
英文(非师范)
#
限招商务法语()、应用数学()专业 #
与广东外粤语职业学校联办,硕士阶段在广东外粤语职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