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实用信息查询及 年中考成绩查询、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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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考成绩查询及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中午12点至7月4日中午12点。
申请信息在申请期间可随时更改。纸质申请确认表将不再打印。请按时、仔细地填写申请表。申请完成后,考生将不再接受申请更改申请数据。 #
成绩查询及志愿者申请网站: #
(点击红色网址即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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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
1.考生首次登录时须修改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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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码查询成绩,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数字。
3.考生输入考生编号填写报名表,初始密码为考生编号后四位数字。 #
4.如您忘记密码,请联系班主任重置密码。 #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高新区、开发区文教局,各市属中学: #
高中、初中招生临近,为确保我市基础教育招生有序进行,现发出以下通知: #
1.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及相关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擅自泄露考试成绩、生源信息,不得统计、公布高中、初中录取人数、录取率,不得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成绩、招生宣传活动。如有上述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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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初中学校及相关人员不得代替、干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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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学生填报沧州一中农村实验班申请。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阻挠志愿填报沧州一中农村实验班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诱导学生填写定向申请。对市外民办高中,不另行设立申请点。对我市招生的,申请经批准后,沧州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将于7月5日前及时通过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市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对不按程序、不按计划在我市违规招生的市外民办高中,所招收的学生将按规定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
三、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初中要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范围、计划和程序招生,不得违规跨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高中招生要加强初中指标合格审核,必须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和控制线招生。各项招生计划必须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得抢报学籍、白白挂学籍、以不正当手段挖角学生。如有上述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属中学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附属学校、每位教师,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强化责任,落实命令,共同维护我市基础教育规范、健康的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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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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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28 日 #
为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进一步严密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沧州市印发了关于我市2023年外地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未经批准的外地民办高中一律不得在沧州市招生,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我市不予办理初中生学籍转学手续。
1、2023年外地民办高中欲在我市招生,须在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招生计划后,于7月5日前向沧州市教育局提出招生申请,经沧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照我市规定的时间、程序、招生计划招生(具体办法以学生中考志愿填报计划为准)。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准在我市招生,如违反规定招生,沧州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不予办理初中生学籍转学手续,如出现问题,后果由学校主办方承担。 #
2.严禁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严禁以虚假宣传、学费减免、金钱奖励、私自设立考点等方式进行恶意竞争,严禁抢注学籍、无有效学籍学生报考。对违反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沧州市教育局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取消其招生资格。
3.请各位考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功观,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而不是盲目跟风。请考生及家长关注中考报名计划,并按要求填写,避免因违反招生政策而影响正常入学。 #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发现的违法招生行为及时处理。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做到宣传到人、责任到人沧州中考成绩查询,共同维护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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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公告
沧州市教育局 #
2023 年 6 月 26 日 #
25日、26日,石家庄、保定、邯郸三地教育局分别发布2023年外地民办高中招生工作公告,未经批准、备案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招生,违规招生的,一律不准转初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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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外地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
为进一步严密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通知[2023]22号)。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其他市辖区民办高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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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外地民办高中来我市招生,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招生计划后,提前向石家庄市教育局提出招生申请,经石家庄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照我市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计划招生。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准来我市招生,违反规定招生的,石家庄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不予办理初中生学籍转学手续。 #
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学费减免、金钱物质奖励等方式恶意争夺生源。对严重违反招生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石家庄市教育局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取消其招生资格。
请各位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切勿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而影响子女正常升学。 #
特别公告
石家庄市教育局 #
2023 年 6 月 25 日 #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23年非本市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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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通知[2023]22号)。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其他市辖区民办高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2023年外地民办高中来我市招生,须由所在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招生计划,于7月5日前报保定市教育局备案。未备案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来我市招生,对违规招生的,一律不予转初中学籍。 #
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学费减免、金钱物质奖励等方式恶意争夺生源。对严重违反招生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保定市教育局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取消其在我市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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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公告
保定市教育局 #
2023 年 6 月 26 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外地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生招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通知〔2023〕22号)文件精神,现就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
1、严格规范外地民办高中招生工作。2023年在我市招生的外地民办高中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沧州中考成绩查询,并须提前向我市教育局提出招生申请,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未经我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招生。违反规定入学的学生我市不予认可,不予办理初中生学籍转学手续。如有问题,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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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大力加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严禁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不得以虚假宣传、学费减免、金钱奖励、私自设立考点等方式恶意竞争,不得抢报学籍、为没有有效学籍的学生办理学籍登记。对违反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我市教育局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取消其招生资格。 #
特别公告。 #
邯郸市教育局 #
2023 年 6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