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2023 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尊敬的应聘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事宜的通知》(建注[2023]9号)精神,现就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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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4日为基础考试,4日、5日为专业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专业考试信息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介绍”(网址为)。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要求、从业年限和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具体时间和考试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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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11月4日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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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第二部分);
11月4日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11月5日8:00-11:00,各学科案例考试(上);
11月5日,8:00-12: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部分); #
11月5日,8:00-11: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部分); #
11月5日14:00-17:00,各学科案例考试(下); #
11月5日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第二部分) #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第二部分)11月5日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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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0时至2023年9月4日24时。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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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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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专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中心)官网(网内考试动态)查阅。相关土木工程专业考核信息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在首页搜索栏中搜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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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1. 注册原则
全国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 #
(二)报名步骤
1. 注册信息、在线验证 #
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验证身份及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验证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即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应聘人员须尽早报名,已报名者须按要求完善报名信息。 #
为加强告知承诺报名认证事项系统现场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考生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不能通过网络自动核查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网络核查/认证报告,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核查/认证报告,并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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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前安排学位认证事宜,避免影响报名。如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前无法取得学位认证报告,应先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位电子文档继续报名,后续再提交学位认证报告。
2. 在线填写表格,做出真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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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报名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可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告知承诺制2024年天津结构工程师报名官网,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符合报名考试要求,接受考试机构核查,并承担虚假承诺的后果;考生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代理承诺。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应按照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项,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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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承诺后,考生可在缴费前、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考生需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今年考试不再实行知情承诺制。 #
3. 验证流程 #
2023年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天津站审核流程 #
如何申请
类别 #
注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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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知情同意
基础型、专业型 #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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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上传材料
1.无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无需接受现场审核。 #
2、上传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持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河西区河牛城路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由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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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上核查/认证报告 #
需要在线人工验证
无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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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科目 #
经过 #
符合豁免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没有通过 #
需要在线人工验证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未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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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人 #
所有申请人
无需上传材料
各位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持本人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学历(学位)核查/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提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河西区河牛城路40号)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29日0时至2023年9月4日24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30日9时开始对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须在报名期结束前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在报名期结束后不可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
4. 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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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时间 #
凡通过考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2日9时至2023年9月9日16时之间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不予补缴。
(2)考试费用 #
全国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各考试科目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考人确认报名并缴费后,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
5.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3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一致)参加考试,缺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6. 考试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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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事宜的通知》(建注[2023]9号)规定,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2月初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在成绩查询栏中查阅成绩。 #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成绩核实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实具体要求可参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服务-办事指南”栏目。 #
成绩复核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8号),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于答题卡总成绩及登录是否正确。成绩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题卡、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
(三)考试后,如经技术手段鉴定试卷相同,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考试结束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VII. 领取考试证书
《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并寄送各地,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通知通知”栏目查看领取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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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注意事项
(1)考生原则上应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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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申请人尽早注册或完善报名信息,并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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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考试后自行处理照片并上传。 #
上传的照片文件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2024年天津结构工程师报名官网,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背景为白色。2023年2月22日前报名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资格证书等,上传时请慎重选择。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考生近期照片,如无法清晰辨认考生外貌或照片与考生外貌不符,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4.请考生选择正确的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及准考证,并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的余额缴纳考试费用。 #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360安全浏览器高速模式进行支付。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去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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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需要收据的申请人,支付成功后请在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支付码,并登陆天津市财政局官网()打印电子收据。进入网站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金融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收据验证”,进入页面后选择“支付码验证”,分别输入支付码和验证码即可打印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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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由于打印财政收据需要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您在报名服务平台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缴费完成后财政收据将同步采集该信息,财政收据上的该信息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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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维护”进行手机号码变更,如未及时变更导致无法联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还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做出不真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九)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在报名服务平台查阅相关说明或致电咨询。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通知公告”专栏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 ”中的相关事项,及时获取考试信息。
考试咨询电话: #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开庭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 #
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 #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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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 #
编辑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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