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结构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2024 年度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申报对象及相关事项

2024-06-2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1. 申请人

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资格的申请者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中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

二、报名时间 #

三、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

#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5年; #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

3.获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 #

4.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二)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通知》(浙人社局发〔2023〕61号)执行。 #

(三)报考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浙建〔2023〕6号)执行。规范报考专业与现任高级工程师专业的对应关系。报考者报考高级工程师复审的专业须与现任高级工程师专业一致或相近,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除外。详见《报考高级工程师复审拟报考专业与现任高级工程师专业对照评审表》。

#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融合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有关规定,但所从事的防水工、泥瓦工、混凝土工、钢筋工、脚手架工等建筑行业职业(工种)应按照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对应专业填报。

#

(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改革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厅〔2023〕128号)精神,取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报评定更高专业技术职务。

#

其他政策规定:

#

1.坚持德才兼备。坚持考核以德为先,突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品德修养。同时,把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

(二)年度考核要求。普通报考者(含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重考者)、高级技师、自考报考者、业绩突出者,报考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须近4年(2023-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或胜任)以上;报考工程师须近3年(2023-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或胜任)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任职工程师以来须年度考核合格(或胜任)以上。转考人员任职以来须年度考核合格(或胜任)以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自获得荣誉称号以来须年度考核合格(或胜任)以上(但最多连续4年,直至2023年)。 #

年度考核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个人述职等填报信息应保持一致。考核必须按年进行,严禁以证书、单句评语无业绩说明、近四年合并考核等方式代替;年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当年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企业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模板可通过管理平台在《2024年度考核工作计划》相关附件中下载。 #

(三)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是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严格执行《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办法》(丽水人社发[2023]83号),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共必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共必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

#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任职资格时,其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限应当与其申请任职资格规定的年限一致,且申请当年和前一年连续两年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方可申请。

#

今年报考高级、高级职称人员需满足近5年(2023-2024年)继续教育资格要求,报考中级职称人员需满足近4年(2023-2024年)继续教育资格要求。专业科目、行业公共必修科目可通过丽水市建筑业人才继续教育平台()或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报名管理系统()进行学习。普通公共必修科目报名网址: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报名系统#/(未认证用户请先在安全中心认证姓名)。 #

专业科目、行业公开信息需以省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筑业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时报名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建〔2023〕5号)为准,并提供相关依据,登录丽水市建筑业人才继续教育平台→继续教育登录(需注册)→学时报名。

#

自2024年5月起,全省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供的12个在线继续教育平台(详见附件15)参加专业课程和行业必修课程学习所取得的学时,全部有效。 #

在上述平台所学习并登记的学时2024年浙江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要求,可直接推送至复习平台2024年浙江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要求,无需重复上传学时登记证明。

#

(四)社保证明要求。根据浙人社发〔2023〕21号文件要求,本市申请人不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系统自动从人社部门获取相关数据。根据本市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起在丽水市缴纳社保,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目前处于正常参保缴纳状态。申报过程中社保缴纳单位不得变更。 #

(五)学历证明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取得学位且无法自动提取信息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研究生报名表、国外学位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审核验证,并由验证人签字、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

(六)市外调入人员职称证书要求。外省、地(市)、中央直属单位、军队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原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职手续。省外调入人员,原职称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出具电子证书。省内市外调入人员,原职称已进行电子认证的,可直接使用;未进行电子认证的,其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出具电子证书。具体要求见:。

#

(七)事业单位评聘。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配比内进行,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选进行评聘,并在单位内公示。岗位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核准,无需另行上传《事业单位人事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

(八)证书发放。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到浙江政务服务网“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3〕117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九)申请材料要求 #

1. 申请者提交审核的业绩材料应具有代表性,不宜过多或过于复杂。各单位应在单位内公示申请者基本信息及业绩材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如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良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承担责任。申请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

#

2、报送及扫描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并符合规定的报送程序。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清晰。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原件进行核对,签署“已核对”、核对人签字、注明核对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扫描上传。

#

3.规范工程业绩等证明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请人姓名,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如加盖评审章和姓名的设计图纸、加盖各方盖章的图纸评审签到材料、加盖过程五大主要单位盖章的技术交流材料等。 #

对已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发布平台(:8080/#/)备案的项目及相关主办方(包括项目经理、主任)、已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备案的项目及相关主办方(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申请人原则上须从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地方、单位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防止弄虚作假。 #

工程复杂程度分类参照见附件1。其他成果中,申请人的专利成果如是通过专利转让、发明人变更等方式取得的,在审查中不予认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国家级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发布的标准;论文须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发表的,须有封面、目录、正文内容等材料。 #

(10)适应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模式改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业绩可以作为考核依据,其经验和能力评估可按申请人类别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

(十一)增加在26个山区县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得分权重。报考高级工程师的,在26个山区县担任工程师后工作10-15年可加2分,工作15-21年可加4分,工作21年以上可加7分。报考工程师的,在26个山区县担任助理工程师后工作5-10年可加1分,工作10-15年可加2分,工作15-21年可加4分,工作21年以上可加7分。 #

(十二)规范部分计分项目内容。科研、科技奖励及标准项目的参与人数、论文、专利等计分权重等继续按照省建设厅浙建人教函[2023]163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6)。计分表总分值为140分,自评规定分值为100分。 #

(十三)面试及答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须参加专业面试(无需提交论文代表论文)。专业面试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推荐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1.自我评估及申报; #

2.转发的评论; #

3.获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时间不满2年; #

4.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以中级资格条件报考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的人员;

#

5.连续申请3年或以上;

#

6.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情形。 #

14.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

#

1.未通过2023年度评审再次申请的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申请截止日以来新项目业绩证明,管理系统将提示新项目业绩信息(包括政府、企业项目业绩信息),无新项目业绩的申请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2.如申请材料中含有在《建筑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虚假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伪造中国科协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或《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证书》,将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评议资格,自次年起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建办市〔2023〕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并作出“挂证”处理、被吊销注册证的人员,自吊销注册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更高级别职务任职资格复审。

#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申请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向全省通报,并记入职称评审失信行为记录。

#

四、申请程序及表格 #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申请,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评议委员会推荐等方式报送、审核。 #

原则上按人员隶属关系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一致),人员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同一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单位申报。 #

申报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初评委员会推荐等程序,向市建筑工程中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

(一)个人申报。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后,分别点击“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请参见平台首页“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

以下两项内容需要纸质提交:

#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份(面试人员四份),盖有“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水印,放在资料袋内,封面上注明姓名、申报专业、单位。

#

2、学历或经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聘人员,应以自我评估的方式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自我评估表,自我评估分数不低于100分。应聘工程师职位的,须有两名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推荐(应聘高级工程师职位的,须有两名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推荐)。

#

还需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名单》电子版。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