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商学院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及转设详情解读

习 技术与商业学院(原习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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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规定
习安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2023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印发《教育部关于同意习安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北方学院改建为习安工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3〕12号)。信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以及《普通本科学校设立暂行条例》,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建设评价委员会评价结果,教育部党组会议决定同意将习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北学院改制为习安工商学院, 学校识别码是。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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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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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名称:习安技术与商学院(GB 代码:1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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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校地址:陕西省习安市高陵区芦翔路1235号 #
第三条 运行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四条 教育类型:私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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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习安工商学院国家规划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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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习安技术与商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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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习安技术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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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学院简介 #
第八条 习安技术商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大学。16年来,学院通过吸收观学文化和经纬文化,培育了“鞠躬歌声,和声歌唱”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为本,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创新创造”的办学特色。2023年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逐步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提升国际教育水平。新时代,学院站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高端平台上,坚持“以质量立学校、以人才强校、以特色兴校、树品牌”的原则,努力建设“平安校园、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让学生成为具有人文精神、 具有国际视野、创意设计、商业规划和技术技能。
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我们将实施“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战略,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塑造“海外直学、名校研究生”的国际品牌和形象,全面推进学士、硕士直属工作,通过海外名校激励措施,帮助学生携手世界名校, 出国留学职业规划,雅思分层学习,良好的绩点准备,导师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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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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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情详见各省级考试院校公布的《习安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不超过 1% 的大学保留计划作为移动指数,主要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失衡情况。
第 4 章 招生 #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机构(招生)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整档案的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原则接受考生电子档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关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分将得到认可,加分后根据申请结果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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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以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将符合其第一职业志愿。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各个科目的成绩选择他们。理工学成绩的比较顺序是理科数学、中文和外语;文科和历史学的比较顺序是文科、中文、数学和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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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应聘者填写专业偏好不能满足要求但服从专业调整的,学校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整者,将退出。为最大程度满足考生报考的意愿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怎么样,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约电话通讯畅通无阻。 #
第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申请,比例不限。 #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认可和录取原则: #
1.陕西省广播导演考生使用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以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为依据,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2.使用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办理专业成绩的省份,应承认学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根据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在本学生范围内择优录取。如果申请分数为综合分数,则按综合分数顺序录取最好;当专业课程的成绩相同时,将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选拔学生。 #
3.对于使用校考成绩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怎么样,根据学校考试专业课程成绩择取录取;当专业课程成绩相同时,将根据文化课程成绩选拔学生。在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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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于以校考成绩录取学生的艺术类专业,优先考虑通过校考的考生;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者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同专业的合格成绩,根据专业课程结果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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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考生来自且不组织统一考试或联合入学考试的专业,专业课程成绩认定为通过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同专业校考的考生,专业课程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本科生成绩线当地艺术专业招生,根据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出候选人;如果考生在文化课程中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课程成绩进行评选,在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中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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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执行过程中,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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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一学年后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但是,普通专业和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允许相互转学;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经综合考核后可转入理工科专业;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跨学科更换专业。
第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的外语不设限制,入学后新生公开外语教学为英文,非英文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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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
第二十条 所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向其发送录取通知书,习安技术与商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将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入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实施招生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招生政策。江苏省考生,学力水平考试选题成绩必须达到CC及以上,录入档案后按“先成绩后成绩”的规定录取,当选题成绩相同时,择考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如仍相同,则按江苏省招生厅规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 5 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式建立了奖惩资助制度,并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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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的奖学金政策: #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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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奖学金:一般贫困学生2800元/年/人,特困学生3800元/年/人。 #
(2) 综合奖学金 #
特等舱:3000元/年/人 一等舱:15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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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800元/年/人 C类:300元/年/人 #
(3)排名前10的大学生:3500元/年/人 #
优等生:500元/年/人 #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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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帮助有需要学生的措施
为帮助品行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院将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给予生活补贴(不含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俭学9个月)6500元/年/人(最高)。 #
第 6 章 毕业和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颁发习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习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选择就业。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宿费标准为:普通类所有专业每学年2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 29,800 元;住宿费为每学年 2,500 元。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专业、规划招生人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省、省招生机关公布的信息和我校招生网站为准。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与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关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从国家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习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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