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01
一般的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学校中文全名:吉首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 #
国标代码:10531 #
学校性质:省属公立综合性大学 #
受教育程度: 本科
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学校报名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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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第三条 #
学校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由吉首大学负责。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是相对独立的、由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湘西自治州为主体管理体制的高等院校。位于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专科生,经学习满一年,考核合格,发给吉首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加注“本校专科生XX专业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五条 #
学校专升本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免试生,免试生类别包括高校退役军人、竞赛获奖学生(含湖南工匠燎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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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组织 #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专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本科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督察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处、财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信息化中心、党委保卫部、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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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专升本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工作。 #
第八条 #
学校成立了专职专升本督导小组,负责全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全程督导,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维护了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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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
第九条 #
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小学教育、风景园林、药学、工商管理、音乐、环境工程、针灸推拿、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仅招收符合“湖南工匠燎原计划”政策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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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学校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体计划和学校专业条件、师资队伍、办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
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已公布,详情请参见吉首大学教务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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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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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 #
学校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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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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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学生的录取。我校录取以下两类免试入学学生:
(一)退役后免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向我校申请报考:应征入伍、退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完成学业、取得我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前在湖南省服兵役、取得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学历、户籍在湖南省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或毕业生。 #
(二)竞赛免试方案。湖南省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至2024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湖南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荣获金牌、银牌的全部团队成员,铜牌获得者前三名的团队成员。其中,第一类获奖学生,参加过云计算应用、大数据应用开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大赛之一的,可申报我校“湖南工匠燎原计划”(详见附件1)。免试学生免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详见附件2)。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意愿、高职学习表现及服兵役期间表现等情况2024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官网,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服兵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成绩的考生,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优先录取。“湖南工匠燎原计划”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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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普通考生录取。学校综合考虑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和附加考试科目通过标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以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附加考试科目通过标准为基础,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与学校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2门统一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归档。对期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归档。相同分数排序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级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从高分到低排序。学校根据归档结果录取学生。
第十五条 #
(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比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比例(以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数计算)不得低于本专业录取比例,且不得高于本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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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招生计划。招收完成后,若本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率未达标,学校将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追加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计划。在公布的计划内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纳入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本专业录取比例计算基数。 #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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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及时通过招生录取系统将拟录取考生资料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八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6月30日前未达到专科毕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科升本科选拔考试中发现违纪、作弊行为的,成绩记为零分,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前曾受过违法违纪处罚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入学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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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 #
所有专业均对男女学生开放。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05 #
费用和资金
第22条 #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各专业2022级新生学费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和《新生入学指南》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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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贷、补、免、勤工助学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除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学校奖学金、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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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
专升本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已录取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2024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官网,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批准,一周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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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艺术、体育类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作弊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充他人入学的,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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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每生130元,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缴费安排如下:普通计划(含扶贫计划)考生: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缴费平台缴费。具体要求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为准。免试计划(含退学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湖南工匠燎原计划”)考生:3月26日1时至3月27日14时,通过微信缴费。流程如下:
1、搜索并关注“吉首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支付-总部缴费”,进入“网上自助缴费平台”; #
(二)点击“游客”,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支付/查询”登录;
(三)选择“考试费用”项目,点击“前往支付”,选择对应需要支付的项目,通过“非税支付”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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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返回首页点击“我的记录”查看缴费记录,下载电子缴费单。缴费方式、时间如有变动,将通过教务处官网另行公告。未按规定缴费的,将不具备参加我校高考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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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第二十八条 #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专科至本科招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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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学校今年专升本工作要求或工作调整将通过学校官网或教务处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学校官网和教务处官网最新通知,因未及时关注以上官网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第三十条 #
本章程由学校全日制专科转本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附件:1.吉首大学2024年“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生简章2.吉首大学2024年专科转本科免试专业适应性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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